小張和女友戀愛三年了,眼看著就要結婚了,可是女友卻提出分手,這讓小張很納悶,好好的三年的感情就這樣沒了?問題是,這三年小張真的是把女朋友當作老婆一樣對待,掙的錢全部給女友,而提出分手後的女友,卻只給了小張一張欠條。這讓小張很無奈。
小張匆匆忙忙從單位趕回住的地方, 因為女友說要分手,加上兩人剛吵完架,吵的太兇,所以小張也有點擔心,匆忙趕回家後,女友已經打包好東西要走了,小張不願意,拉著不讓走,而女友態度堅決,沒辦法,倆人吵著吵著就到了資金的問題上了
小張說自己剛開始認識的她的時候就把錢給女友管著,一心想和女友結婚的他,也不在乎家人怎麼想的,反正他對女友非常的信任,覺得女友一定會和他結婚,打過去的錢漸漸的多了起來,女友也就盤算著買個房子,說是以她的名義買房。小張說可以,就以你的名義買。
可是最近倆人因為生活上的日常鬧的不愉快,女友就主動提分手,說到房子的問題是,女友說,先給你打個欠條,以後慢慢還給他。小張一聽不願意了,辛辛苦苦賺的錢就這樣一張欠條打發了?越來越生氣,就是不讓走,感覺太不公平了。
最後女友也是很無奈,畢竟不是自己的錢,還沒有結婚,就拿著男友的錢買房,還過戶到自己名下,確實不應該,最終女友湊錢給男子把錢還上才徹底分手了。兩個人談戀愛,在沒有結婚的前提下,你覺得女孩兒花男人的錢屬於正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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