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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又臨近年底,每年這個時候總有不少新人結婚,畢竟此時大家都會往家裡趕,親友們都能聚在一起,婚禮上更熱鬧一些。

李丹和周亮正在緊張的操辦婚禮,結婚的流程比較複雜,需要特別注意才行,不過這種忙碌是痛並幸福著。他們將婚期選擇在元旦那一天,眼看著日子臨近,沒想周亮卻說將婚禮延長一個月,這樣準備更充分一些,結婚不能馬虎大意。

李丹認為這個理由太牽強了,結婚事宜基本準備好了,就差給親友們發請帖了,沒想周亮卻臨時延長結婚時間,這讓她很不高興。周亮見李丹不高興,馬上又說:“再過1個月就到年底了,那時候回家的人多,親友們都能趕回來。”

李丹聽了後,覺得男友說的確實有道理,也就同意周亮的說法。只是既然婚期推後,那就先訂婚吧,原本她想省下這個步驟的,如今場地都安排好了,不能浪費了。

周亮爽快答應下來,之後雙方父母以及家族的長輩聚在酒店裡,酒宴剛過半,李丹的父親卻發難,責備周亮父母說話不算話,之前商量的6.6萬彩禮,只給了1.1萬元。

周亮父母卻表示:“民法典不是說了嗎?明年開始娶媳婦不需要再給彩禮了,不然就是違法的,既然孩子的婚事安排在2021年,那還給什麼彩禮呢?”李丹母親聽了很生氣,懟了回去:“那你們守法了嗎?也不是給了1.1萬元?”

周亮父母回擊道:“這是我們老兩口給未來兒媳婦的見面禮,結婚當天還不是要給改口費嗎?”這讓李丹父母下不來臺階,當場想要離開。

李丹急忙拉著父母,並在其耳邊說了一句話,李母臉上露出笑容,反拿出了9999元紅包,遞給周亮,稱是見面禮,要收好了。

周亮父母很是高興,誇讚親家母為人開明。不過李母緊接著說道:“既然不能要彩禮,那我們也就不能陪嫁了,我們陪嫁的房子可是400多萬,你收了也違法,我們就不能陪嫁了。”

周亮父母聽了後一臉難看,說:“你這不陪嫁,小兩口住哪?總不能租房吧?你也捨不得寶貝女兒受苦吧?”李母說:“李丹願意住哪就住哪,年輕人嘛,多吃苦也沒事。如果她受不了了,再搬回家也行。”

婚宴結束後,周亮急忙解釋彩禮問題,稱父母訂婚宴只是在試探她。不過李家父母並不領情,堅持要遵守法規,不能揹負“賣女兒”的名號。

其實2021年1月1日實施的《民法典》是限制高額彩禮,並非禁止彩禮,婚姻本就是雙方意願的基礎上進行的,不滿意可以不嫁或不娶,別一邊想著不給彩禮,一邊想著要女方倒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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