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至少該有一次,為了某個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有結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經擁有
甚至不求你愛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華里,遇到你。
經年已經走遠,而那年春日裡盛開的花還在彼岸,燦爛了一個季節,卻爭豔了我的流年。
愛,是什麼?
愛是讓一個人站在心尖尖上,都還覺得不夠,依舊想寵著他,捧著他,把最好的一切都給他。而這樣的愛,他知道與不知道又有什麼關係呢?
而我,卻是那個前者。
我一直覺得,付出遠比得到要快樂得多。
當你深愛一個人的時候,他知與不知,是不是給你迴應,都不影響那些愛的存在。動了的心,動了的情,只想這一生有那麼一次,為了一個人而忘卻了自己。
因為,遇見即是美麗。
這世間哪有比遇見你更美麗的事呢?
所以,我願意做那個付出得更多的人。我全心全意地給,如果你願意收下,那自然是兩情相悅,此生美好。如果你不願意收下,那麼,我也願意退而求其次,成全你,而舍下了自己。
舍,其實也是得。
有舍才有得。
但是,那會影響你愛那個人嗎?
給了的心,不是說收回就能收回,這也不是市場買菜,買賣不成仁意在。愛了,就是愛了,不想收回,其實也收不回來。
但是,付出了,其實也是快樂的。至少,你成就了自己。
你可能無法像倉央嘉措一樣做世間最美的情郎,也無法成為某個最完美無缺的新娘,但你可以左右自己的心是不是可以深深地愛一個人,即便他無法迴應你,你也不會覺得那是浪費。
你知與不知,愛都在。那麼,你見與不見,情又如何呢?
很多人說,如果不相見了,情也自然就淡了。
但是,這世間總有那麼幾個死心眼的人,在長年累月裡,無論見與不見,都等了另一個人那麼多年。這是因為,情不曾變,所以等待也就沒有停止。
雖然,大多數人都沒能遇見那樣純粹的愛情,但大多數又都向往遇見那樣一個人。他們可以純粹地守著一份情感,從地老到天荒,只求心不變,只求情長遠,哪怕此生,都無緣再見。
這世間,總有幾個痴傻的人。他們有時候活得比大多數人慘,但有時候又比大多數人都幸福。這大抵就是傳說中的神仙愛情。
我們都不是神仙,但都想遇到一段神仙愛情。
我們都經不起長久的等待,但我們又總希望這輩子能有那樣一個長久等待我們的人。
人,就是這麼矛盾。總是不願意做那個一直付出的人,卻又想做那個永遠得到的人。
沒有付出,怎麼又會有得到。那些看似短暫的得到,到頭來都是大夢一場,既不長遠,也不現實,最終不過是把自己的身和心都傷得一塌糊塗。
執著一個人,執著一段情,不是想讓你做一個死心眼。只是想告訴你,如果某一天,他回頭了,你便是人生裡最大的贏家。然而,你有勇氣做那個贏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