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討厭吵架,討厭別人和我吵,互相傷害,毫無益處,嚴重影響身心安寧。
我也討厭別人吵架後找我傾訴。因為如果我附和,就會增長吵架之人覺得自己全對的偏見。如果我提出不同的意見,吵架之人可能會直接和我吵起來,無論如何感覺都不太妙。
人們為什麼會吵架?其實大多數吵架都不過是為了“權力之爭”,吵架的核心思想無非是想讓對方承認“我說的都是對的,所以你得聽我的”,看似是為一件小事而吵架,但其實是一場掌控權之爭。
有些人吵架,壓根不會和你講道理,直接生氣發火冷戰,更激烈者還會摔鍋碗瓢盆什麼的,更更激烈者甚至自殘,其實就是以另一種形式在要挾你“你得聽我的,否則後果很嚴重”。
但是吵架即使吵到天荒地老,也分不出輸贏。因為誰也不會真正服誰,誰也不會輕易交出掌控權,放棄自己長久以來形成的人生觀、價值觀或者執念,讓你去改造。
在每一場吵架中,雙方都會理直氣壯地認為自己是才是對的,錯的是對方。然而其實他們都陷入了人性難以逃脫的兩大偏見之中。
1、偏見盲點第一個偏見叫“偏見盲點”,也就是你根本看不見自己有偏見,偏見地認為自己沒有偏見。
偏見盲點,固執地認為自己才是對的那一方,可以說是吵架之源了。“我們相信自己對現實的解釋就是現實”,固執地認為自己看到的才是事情的本質,任何不同於自己的觀點都是錯的。
由於偏見盲點的存在,即使是同一件事,如果你做了你也會找藉口為自己開脫,別人做了你就會覺得不可原諒。
在《社會性動物》一書中作者說:“我們的許多信仰都是內隱的,隱藏在能夠意識到的意識之下。當我們面對自己的行為時,我們可以知道這樣做的背景,並且可以為之找出理由;畢竟,我們知道自己的感受。但是,當我們看待別人的行為,我們會忽略掉完整的背景。”
在偏見盲點這裡,換位思考什麼的都會失效,因為你無法換位整個背景。
2、證實偏見第二個偏見叫“證實偏見”,就是你相信什麼,你就會選擇性地注意到什麼,而那些與我們觀點相悖的資訊,你會選擇性地忽視、拒絕、忘記。
這在吵架中意味著什麼?你相信你是對的,你就會找一切你是對的證據來證實你是對的,而忽視那些你是錯的證據。你相信對方是錯的,你就會從蛛絲馬跡裡找對方是錯的資訊,而忽視對方對的一面。
這樣下去,雙方都只會越來越確信自己是對的,對方是錯的,吵不贏怎麼辦?一衝動就開始不講武德了,上升到人身攻擊,互相往對方心裡戳刀子,兩敗俱傷。
吵架,其實就是一場隱秘的權力鬥爭,在控制慾強的兩個人中經常發生。吵來吵去,無非就是“我想讓你服從我的意志,你想讓我服從你的意志。”
但是每個人都是獨立的人,不會輕易被別人改變,更不願意受別人控制。所以無論再怎麼驚天動地地吵,喉嚨生煙地吵,都沒有贏家。
既然如此,何必再吵?和氣生財,豈非更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