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和前夫戀愛那會,真的是奔著白頭偕老去的。那時候,前夫對我很好,所以,結婚之後,我不僅對前夫好,對她父母也很好。但是,好日子並沒有過幾年。源於,在孩子上幼兒園之後,前夫染指了婚外情。
類似事件被我第二次發現後,我走出了圍城,雖然有些不情願,但是,也著實沒辦法。
離婚的時候,孩子判給了前夫,房子也歸他,他給了我50萬。
自我療傷一段時間後,我知道,不能用前夫的錯誤來懲罰我自己,於是,我拿著離婚時的50萬,開始做生意。
目前,我在兩個商場,都有自己的鋪位,生意還不錯。
轉眼,我已經來到了48歲,期間邂逅了一個24歲小男友,確切地說,他是我店裡的服務員,是我主動向他表白的,因為他特別帥氣。
真正戀愛了,才發現我倆之間有諸多不適:
1)吃不到一起,我喜歡吃家常飯菜,他則喜歡吃各種小吃、自助餐、西餐;
2)他對於人生沒有一個合理規劃,只要手裡有錢,恨不得立馬花光;
3)每個月給他8千元零花,他沒幾天就會花光,然後繼續向我要錢。我雖然賺錢還可以,但是,也不至於富到流油,覺得,這樣花下去,我遲早會被他拖垮。
介於以上,我想過分手,但是,又會被他的臉蛋和身材給吸引。
我感覺他現在就是一個魔鬼,讓我又愛又恨。
其實,我也知道我們之間不會長久,可我就是捨不得分手。
我現在特別糾結。
曾經,很多男人都想有尊嚴地活著,也就是說,即便是有人給自己太多錢,也不願意被包養。
而今,會有一些男人,巴不得能認識“富婆”。
很顯然,你的小男友很享受現在被你嬌慣的生活。
依然想說的是:在一段感情中,強勢的一方不捨得給弱勢的一方花錢,或許不是真愛,與此同時,弱勢的一方若不懂得給強勢的一方省錢,也是不愛的表現。
實際上,你在你小男友身上已經投資了很多,只是,他永遠看不到你賺錢的艱辛,或許,他壓根就沒考慮過心疼你。
介於你小男友的表現,你必須認清一個理:他不是不願意規劃未來,而是壓根沒有規劃你們的未來。或者,他就覺得,等到你不願給他花錢的那天到來之後,他就和你分手。
你要清楚地明白一件事:你現在已經48歲了,難道還要玩虛偽的浪漫?
所以,還是醒醒吧,早點和對方斷了聯絡,才是明智選擇。
如果你實在捨不得,就坦然接受他繼續花你的錢,直到他把你花窮,離開你為止。
記住,到那個時候,你將是人財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