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丈夫是在上學的時候認識的,那時候我們的關係是普通朋友,因為經常在圖書館遇到他,我就被他吸引了,覺得他認真起來的樣子很帥,而且他特別喜歡穿白襯衫,每次都是乾乾淨淨的,所以我對他特別有好感,是我主動追求他的,跟他在一起的時候,我就知道他們家條件不是很好,他家在農村,而我是土生土長的城裡姑娘,父母只有我一個孩子,而他還有一個弟弟。
大學畢業之後,男友就留在了城裡工作,他租了一個房子,我住在自己家,工作穩定之後,我們決定結婚了,我帶丈夫去家裡,父母對他也還算滿意,他們最在意的就是丈夫一定要對我好,而且以後我們都留在城裡,這樣離父母也近,父母在我們結婚之前就給我買了一套房,當做陪嫁送給了我,婆婆也給了我們家10萬彩禮,結婚的時候父母把這個十萬塊給了我。
我們結婚的時候小叔子才剛上大學,那時候公公還在外面工作,丈夫每個月也會給他們生活費,這樣家裡的條件還是可以的,可是就在我們結婚第三年,公公因病去世了,家裡突然失去了半邊天,婆婆每天以淚洗面,小叔子也不在家,丈夫跟我說接婆婆來家裡住,我沒意見婆婆就這樣跟我住在一起了,小叔子畢業之後也住進了我們家。
家裡的人口一下從三口之家變成了五口之家,平時我們工作孩子都跟我父母住在一起,只是週末的時候我才會接她回家,平時在家裡我也挺照顧婆婆和小叔子,家裡的家務都是我和丈夫做,丈夫每天還會給婆婆生活費,我覺得自己做好了自己的本分,可是婆婆卻覺得我跟我的父母,在當初我們結婚的時候,佔了他們家很大的便宜。
原因就是我們現在住的房子,房產證上面是我一個人的名字,這樣的話這個房子就跟丈夫沒有一點關係,當初她是給了我們家彩禮的,所以她覺得應該在房產證上加上丈夫的名字,我跟婆婆說,這個房子是我父母買的,所以名字就應該是我的,婆婆不管這些,她覺得房子和彩禮都是我的,他們家虧了,還說小叔子結婚,要我們給他買房。
我覺得她是無理取鬧,可是丈夫卻把婆婆的話聽到了心裡,丈夫跟我說“老婆,用你的彩禮錢給我弟弟買房吧,作為大哥我也應該幫幫他,我不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丈夫知道我父母把彩禮錢給了我,我跟丈夫說“可以,,但是我有一個條件,讓你母親搬過去,我們的生活才會迴歸平靜,你們一家都住在我父母買的房子裡面,還說我佔你們的便宜,彩禮可以給他,但是以後我不會給她養老”反正我話已經說到這個地步了,你們覺得我這樣做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