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結婚兩年的時候,就貸款買房了,我買房的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我和婆婆的關係不好,我不想和婆婆住在一起。婆婆有老公和小姑子兩個孩子,雖然婆婆嘴上都是說,她對兩個孩子都是一樣的,但是,我始終覺得,婆婆心裡對小姑子這個女兒就是要好一點。對老公這個兒子就是那種不怎麼在乎一樣,準確的說,不是,婆婆對老公這個兒子不好。
應該是說,婆婆看我這個兒媳婦不順眼,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老公給了我們家十萬的彩禮,這些錢呢,我媽也是一分不少給我做陪嫁了,婆婆知道我手裡邊拿著這筆錢,所以就問我說,能不能讓我先把這些錢拿出來,因為,那時候,小姑子正在開店,需要錢,其實,我並不覺得,小姑子是一個能做事業的人,因為,小姑子開的這個服裝店,也是婆婆出的錢。
可是開業不過才半年的樣子,幾乎是月月虧損,小姑子這個人玩心大,一點也沒有事業心。我可不想把這錢拿給小姑子去敗掉。就因為我不肯拿錢幫助小姑子,所以,婆婆就覺得我心裡沒有婆家人,婚後,我們住在一起,婆婆不是說我這不好就是那不好,有的時候,我和老公也是因為婆婆經常吵架,這也是嚴重的影響了,我們之間的感情了。
我和老公買房那年,小姑子也嫁人了,沒辦法了,她的服裝店開不下去了,她自己本人又不想去跟別人打工,所以只好給自己找一個長期飯票了。其實,我一直就不怎麼看好,小姑子這段婚姻,因為,小姑子願意結婚,並不是為了感情,而是為了錢。不過,婆婆自己都沒有什麼意見,我也就不好說什麼了,不然到時候,又說,我這個做嫂子的,管的寬。
果不其然,就在我和老公搬進新家第二年的時候,小姑子就離婚回來了,小姑子離婚了,婆婆自然是心疼的不行了,對著小姑子也是各種的安慰,看著婆婆對小姑子那麼上心,我甚至還有些懷疑,老公這個兒子是不是婆婆撿來的。小姑子離婚後,婆婆看她在家裡待著也不出門,所以就跟我說,兒媳,你妹妹離婚了,讓她和你們一起住吧!你們都是年輕人,住在一起,也能有共同的話題,你妹妹和你們住在一起,也能見識到不一樣的人人群,這樣的話,你們也能給她介紹一些新的朋友認識。
我知道婆婆是什麼意思,婆婆不就是看,我這兩年的工作越來越好了,也是多認識了幾個有錢人了,估計婆婆的意思也是想讓我給小姑子介紹一些有錢人認識。猜到了婆婆的意思之後,我也沒有拒絕,但是,我也不能讓小姑子白白的住我們家,所以,我就跟婆婆說,好啊,每月兩千的房租!婆婆聽到我說要房租就不高興了,不過我覺得這沒什麼,婆婆家又不是說住不下,可是,婆婆硬是要把小姑子塞到我家去,既然去我家住,那麼就要付房租,畢竟,這吃飯或者是水電都是要錢的。
結語:這位女士,我覺得,你心裡若是不想你的小姑子住進來,那麼,你直接拒絕就好了,這要房租的行為也真的不是很好,怎麼說呢,你的小姑子是你老公的妹妹,這妹妹去哥哥家住,哪有給房租的道理,你這樣要房租不是會影響你和你老公之間的感情嗎?就算說,你婆婆偏心了自己的女兒,你心裡不舒服,但是,不管怎麼樣,對於你老公來說,那畢竟是他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