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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成說:“再婚十年後,我才慢慢明白,現任妻子之所以嫁給我,完全是看中了我的經濟實力,看中了我可以幫她養兒子。”
傾訴人:阿成
年齡:55歲
婚姻狀況:十年前再婚,有一個兒子跟前妻,再婚時前妻也帶過來一個三歲的孩子。
阿成跟現任妻子芳芳之間的故事跟很多婚內出軌的人一樣,先是厭倦了婚姻內的平波無瀾,跟著遇到了年輕貌美的女同事,在對方崇拜的目光中享受到了久違的男性魅力,跟著步步淪陷。那時候的阿成,也跟很多婚內出軌的男人一樣,認定了這個後來者才是真愛,於是迫不及待地跟前妻離了婚。
那年,阿成45歲,他跟前妻的兒子已經開始讀高中。或許是對阿成太過失望,或許是見孩子已經長大有沒有阿成也無所謂,前妻沒哭沒鬧就這樣成全了他們。離婚後沒多久,阿成就跟芳芳領證結婚了。
阿成說,直到他跟芳芳去民政局領證時,芳芳才告訴他,自己並非單身,也是離異的,家裡還有個三歲的兒子一直讓母親幫忙帶著。芳芳還說,自己之前之所以沒有告訴阿成,是擔心阿成會嫌棄她,會不要他。阿成心裡雖不是滋味,但看在芳芳柔弱可憐的份上,反而被激起了一股保護欲,覺得自己是上天派來拯救芳芳母子的。
婚後,芳芳就把自己的兒子接到了家裡。阿成覺得他既然跟芳芳結婚了,就應該把芳芳的孩子視如己出,加上孩子還小對他這個繼父接受能力也強,他對這個孩子的愛絲毫不亞於自己的孩子。可讓阿成沒想到的是,再婚後兩年,他竟碰到了芳芳的前夫,還從芳芳前夫的口中得知,芳芳當年之所以離婚,是因為她婚內出軌,她帶到阿成家裡的那個孩子壓根兒就不是她前夫的。
阿成盯著芳芳的前夫看了很久,確認他的確跟芳芳的那個孩子沒有一點相似之處。回到家後的阿成開始質問芳芳,芳芳卻理直氣壯的說:“那是我之前的事情,從我認識你之後我有再跟別人曖昧過嗎?之前遇人不淑,也是我的錯嗎?這兩年,我不是在跟你踏踏實實過日子嗎?”
芳芳這一番話把阿成說的是啞口無言,仔細回憶了一下兩人的婚姻生活,芳芳的確沒再跟別人發生過什麼糾葛,看著不停哭訴的芳芳,阿成心有不安,就把家裡的財政大權全都交到了芳芳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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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眼十年過去了,阿成和前妻生的孩子也已經到了買房結婚的年紀,於是阿成就跟芳芳商量,說從存款裡拿出二十萬給孩子湊個首付款。芳芳一聽就不幹了,說這錢憑什麼給阿成的兒子,說這是他們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芳芳還說阿成的兒子已經年滿十八週歲,要結婚買房也該他的母親操心,阿成這個父親已經盡到了撫養義務。
阿成大概算了下,他的年薪差不多是三十五萬,這還不帶平時的獎金。除掉花銷,一年怎麼著也能攢下十萬塊錢,十年就是一百萬。從這一百萬裡頭拿出二十萬給親生兒子用,覺得合情合理。
另外,就算阿成將來退休了,退休金也不少,足夠他跟芳芳生活的。以後芳芳的兒子要結婚,作為繼父,他肯定也會負擔孩子結婚買房的事情。可芳芳就是不同意。她說自己的兒子還要出國深造,說想要在城裡最好的地段給孩子準備一套婚房,他們手裡的這點兒存款都不夠自己花的,哪能再給阿成前妻的孩子二十萬。芳芳還說,這是二十萬又不是二十塊,說給就能給的。
阿成很生氣,直接跟芳芳吵了一架。他想到了離婚,可結婚這十年,他的工資差不多都在芳芳手裡,真要離婚,芳芳也不一定會把這錢給拿出來。再說,他都55歲了,十年前已經離過一次婚,再離一次,豈不是讓周邊人看笑話。
直到這個時候,阿成才不得不重新審視他跟芳芳的這第二段婚姻。其實,打從剛結婚那時候起,他就意識到芳芳跟他不一心,她竭盡所能的對自己的兒子好,但對阿成和前妻的孩子極盡苛責,甚至連正常的撫養費她都不願意讓阿成拿。可那時候的阿成,壓根兒就沒有深想,或者說是不願意深想,他總想著芳芳年紀比自己小,想著不能苛責芳芳做到手心手背都是肉。
阿成越想就越不是滋味兒,想當初跟前妻在一起的時候,不用他開口,前妻就會給他購置好一年四季的衣物,交際應酬,禮尚往來,更是打點的妥妥當當。最重要的是,前妻對於他照顧父母,拿錢給父母從來不說什麼。芳芳卻不一樣,除了對她和自己孩子大方外,對阿成以及阿成的父母都很摳門。
阿成的心涼了,他終於意識到芳芳從沒有真心喜歡過他。她打從一開始看中的就是他的錢,是他還不錯的經濟實力,她原本想著的就是讓他幫她養兒子。而他,鬼迷心竅,竟當真成了她的目標。這十年,他辛辛苦苦在外面工作,辛辛苦苦養大了芳芳和別人的兒子,甚至還給芳芳的兒子攢夠了將來結婚買房的錢,他自己的親生兒子卻過著省吃儉用的生活。
阿成不敢想,再過十年,他會是什麼樣的。他不敢指望芳芳的兒子會贍養他,更沒有臉要求自己親生的兒子來贍養他。阿成想要勸解所有跟他一樣人,遇到了婚外情,一定要看清楚婚外情的本質。
結束語:夫妻還是原配好,指的並不一定是你的原配丈夫或者妻子本身有多好,而是原配夫妻不管再打再鬧,都知道你是孩子親爹,她是孩子親媽。就算為了孩子,她也會希望整個家庭變得越來越好。再婚夫妻不一定都是不好的,但大多數都是各懷心思的,尤其是雙方各帶著兒女的,在遇到利益分配時,肯定會優先考慮自己。這是人之常情,也是人性。
關於再婚夫妻的利益分配問題,朋友們,你們都是怎麼想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