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劉敏,今年剛好二十八歲,沒有結婚之前,我覺得,婚姻是最美好的事情,因為結婚之後,就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家庭。和自己愛的人生活在一起,然後再孕育一個屬於我們兩個人之間的孩子。可是,當事情到了這一步的時候,卻不是這樣的,現實生活中的婚姻生活,並沒有我想的那麼好,儘管我和老公是自由戀愛的,但是,生活中我們也是有諸多的磕磕碰碰。
我跟老公李輝是在戀愛兩年之後結婚的,婚後,我們也是跟公婆住在一起,和公婆住在一起,哪裡又有兩個人住來的自在。本來戀愛的時候,我們說的也是好好的,新房子,只有我們兩個人住,但是,想不到後來,公婆說要來跟我們住,老人都提出了這樣的要求,我要是不願意,倒是有些覺得,我這個兒媳婦不明事理了。
我婆婆是一個愛管閒事的人,有的時候,我多回孃家去住幾天,婆婆也有說的,說婆家容不下我,還說,這女人出嫁之後,就少回孃家,不然到時候外人會說閒話的。按照婆婆的說法,我從我們家嫁出來之後,我好像就不應該再回去一樣。有的時候,我要是反駁婆婆幾句,老公也總是跟我說,婆婆年紀大了,我們是晚輩,這做晚輩的,就要孝敬長輩,不要處處跟長輩作對。
有的時候,老公就覺得,我好像是那種很不懂事的人一樣,這結婚之後,我才明白,婚姻真的不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而是,兩個家庭的事情。所以,很多時候,我也都是按照他們一家人的想法來過日子,婆婆和老公不喜歡我經常回孃家,我就減少回孃家的次數,但是,我孃家的父母也是父母,我這個做女兒的,該孝順的也還是要孝順啊!
這婆婆的生日也到了,我想來想去,給錢是最合適的,關鍵是我擔心我買的東西,她不喜歡,到時候,又說我這個兒媳婦做的不好,給她買禮物,都買一些她不喜歡的。這樣的話,我聽到也不止一次了,所以,今年婆婆的生日,我就直接給了五百紅包,讓她自己喜歡什麼就去買什麼。今年我這個做法是明智的,因為,我沒有聽到婆婆說我什麼不好。
婆婆生日之後,就是母親的生日了,我還是過年之後到孃家看過母親了,這都快大半年了,我也沒有回去,還不是怕婆婆和老公有意見。前陣子我母親身體不好,我也沒能回來看望,所以這次母親生日,我就給了母親一千的紅包,讓她買點東西,補補身子,這也是我這做女兒的一點心意。想不到,我這樣的做法,老公居然罵我顧了孃家,婆婆生日我給五百紅包,母親生日我給一千,老公罵我顧了孃家!
老公罵我說,他媽生日我只給五百,現在到我媽的生日,我就給一千,我這就是明顯的顧孃家了。聽著老公的話,我很生氣,我怎麼顧孃家了,結婚後,我不管做什麼都是站在婆家的角度上去考慮的,現在,我不過是多給了我母親一點錢,我怎麼就是顧孃家了,我要是顧孃家的人,那我的錢就會全部花在孃家了,跟老公吵架後,我也是一直在跟他賭氣,不理他,因為,我覺得我沒錯,再說了,我給我母親的錢,都是我自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