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強,出生在一個不怎麼富裕的家庭,雖然我們家不是很富裕,但是,我自小也沒有吃過什麼苦,因為,我父母對我都挺好的。記得當時我上大學的時候,我母親就跟我說,孩子,你只管用心讀書,將來出人頭地了,你以後的道路才好走。我知道上大學要很多錢,而我父母都是一般的農民,一年種地也沒有多少收入,所以大學四年我幾乎是半工半讀。
畢業之後,我也有了一份不錯的工作,工作第三年的時候,我碰到了女友小曼,小曼跟我一樣也是農村的,雖然有的時候,她的脾氣有些驕縱,不過我覺得,女孩子脾氣驕縱一點也沒什麼關係。再加上,我的家庭條件也不是很好,我也沒有條件個資格去挑選更加好的女孩子,我和小曼都是農村來的,所以我覺得,我們之間也是蠻適合的,畢竟也算得上是門當戶對了!
小曼說,等我把房子買了,她就能跟我結婚了,我也知這女人結婚,也就是第二次人生,所以,我也沒有說小曼這樣的想法很現實,畢竟現在的社會就是這樣。所以,為了我和小曼的未來,我也是很努力的,有的時候加班到深夜,也就是很正常的,記得有一段時間,我經常加班,也就沒有時間陪伴小曼了,她就和我鬧意見,嚴重的一次,我們差點就分手了。
今年二月份的時候,我終於把房子買了,雖然只是付了首付,但是好在也算是擁有了一個自己的小家了,所以這時候,我也就跟小曼求婚了。小曼也答應了,既然小曼答應了,所以我也就去跟小曼的父母提親了,之前小曼的父母對我也是蠻好的,現在我又在城裡買上了房子,小曼的父母,對我這個未來女婿也是越看越順眼了,可是原本以為很順利的我,可是在彩禮方面卻遇到了阻礙,小曼的父母提出,要三十萬彩禮,我剛買了房子,哪裡有這麼多錢給彩禮。
所以,我父母就說,這彩禮能不能少一點,畢竟我們家剛買了房子,就給十萬行不行,這十萬,也是我們家能拿出來的所有積蓄了,雖然我工作了這麼幾年,但是,買房子我的錢也是花完了。但是,小曼的父母說,不可以,十萬太少了,必須三十萬。我父母看到小曼父母那麼強勢,所以也就生氣了,就生氣的說,這門親事不結也罷。
對於彩禮這個事情,小曼從始至終,都沒有站出來說過一句話,對於這一點,我心裡有些不舒服,可是,我們之間在一起那麼多年了,我對小曼也是有感情的,所以,我也是並不想放棄這段感情,我也就私下去找小曼,讓小曼跟她父母說說,彩禮能不能再少一點,可是想不到小曼直接跟我說,我媽說了,彩禮三十萬一分都不能少,若沒錢我們就不要結婚了。
聽到小曼這番話,我很驚訝,我就問她說,難道在你眼裡,我們之間的感情,還沒有錢來的重要嗎?結果小曼就回我說,對於我來說就是這樣,反正,三十萬彩禮,一分都不能少,若是你拿不出這些錢,那這婚我們就不用結了。聽到小曼這些話,我也是做出決定了,這婚我也不打算結了,我以為小曼跟我一樣,是農村出來的人,所以我們是門當戶對的,可是,現在看來並不是這樣的,我們之間並不合適!我也不會為了結婚,讓自己以及家人負債累累,大家覺得,我這樣的做法對嗎?
結語:對的,因為三觀不合的兩個人,就算是勉強在一起,也不會有幸福的,你的女友小曼,一看就是一個物質的女人,若是你能夠滿足她的物質條件,那麼她可能會跟你在一起,但是,倘若你滿足不了她的物質條件了,那麼就算你們結婚了,也會有離婚的一天,既然是這樣的話,何必要去結這個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