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多少不重要,借給誰才重要。都說滴水恩湧泉報,真是這樣麼?事實並非如此。一百塊錢多不多,很多人會說,現在都不夠一頓飯的。可是,這一百塊錢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卻能辦很多事,雖然不算太多,對於普通老百姓,一百塊也是不小的數目。就是這不多的一百塊錢,卻鬧出了倆個仇家。
那個時候,一個親戚,一個熟人都和我家借過錢,不但沒有感激我家,日後卻成了仇人,老死不相往來。
這個親戚是我的一個遠房舅舅,家住在農村,生活挺困難的,年齡大我一歲。1980年結婚的時候和我家借了100元錢,說好的第二年還,到期了,讓他還錢,說手頭沒錢,再等一年,就這樣來到了1982年,這一年我也準備結婚,父親對我說:你小舅還欠我們家100元錢,你把錢要回來,用這個錢做傢俱。我坐火車去了小舅的家,和他說我結婚要用錢,能不能結婚前把錢還給我,用來做傢俱。看出來小舅很不高興,只是問了結婚的時間,讓我回家等著,飯都沒吃一口,把我打發走了。結婚前的一個多月,小舅來了,開門看我躺在炕上,把錢用力甩在我面前,說一句:“還你錢,催命鬼”,沒等我下地說話,轉身走了,父親和母親追出去也沒能把他拉回來。事後,我請來走街串巷的一對浙江木匠師傅,花了不到一百塊錢手工費,做了幾件傢俱,把婚事辦了。小舅沒來,從那天開始到現在40多年了一直都沒有訊息。親戚變成了仇家。
另一宗是一個熟人,為了給女友買輛腳踏車,和我家借了180元錢,也是說好了一年後還錢。因為他家裡姐姐妹妹多,他下鄉回城剛剛就業,工資很低,我家也就同意了。這中間他來過我家幾次,我們都沒有提及這件事,一年後他沒來還錢,我找到他提出還錢的事,他把臉一拉,來一句:“你把腳踏車拿走吧”。幾次找他,最後打發他妹妹把錢送來了,還總是當著旁人說我們家摳門,欠點錢總催著要。從那以後,見面連個招呼都不打一聲,熟人變成了路人。
這倆宗事,都談不上是大恩,結果卻是大仇,幾十年的時間也沒能把它化解掉,真是大恩如大仇。
親君子,遠小人,捂不熱的是冷酷;時間會幫你看清每一張臉,哪些是知恩圖報的人,哪些是忘恩負義的主;無論身在何處,都不要忘記:窮時,給你雪中送炭的人;難時,向你伸出援手的人;上樹莫蹬尖,行路莫走邊;滴水之恩湧泉報,人間正道是滄桑。
畫外音:那個年代收入低消費低,關係好的同事,喜錢是15-20元,一般關係的同事,喜錢是10元,沒有啥關係,但是礙於在一起共事,喜錢是5元。親戚中,如果是長輩,喜錢是20元,同輩人,喜錢10元。鄉下的親戚大部分都是一籃子雞蛋,還有床單等。鄰居都是幾家在一起合買戴雙喜字的痰盂、臉盆、床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