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般人而言,要想生活幸福,這樣一些東西是不可缺少的:衣食住行有保障,身體健康,有愛情,工作獲得成功,贏得周圍人的尊重。對於其中一些人而言,為人父母也是一個必要條件。
如果缺乏了這些東西,只有那些不一般的人才有可能獲得幸福;而一個人如果已經擁有這些東西,或者不須作出多大努力就能獲得這些東西,卻仍然感到不幸福,他就很可能在心理上存在著問題。
如果問題嚴重,就應該去找精神病醫生治療;而通常只要能夠安排好各種事情,這種心理失調現象就可以自行化解。如果外部環境不是特別糟糕,一個人只要是向外而不是向內展開他的熱情和興趣,就應該可以獲得幸福。
因此我們應該努力做到的是,盡力剋制以自我為中心的慾望,儘量獲得那些可以剋制這種慾望的情感和興趣。人們蹲監獄通常是不會感到幸福的,這是人的本性使然;但我們將自己封閉在某些情感之中,這難道不是一座更令人難受的監獄嗎?
這些情感包括恐懼、嫉妒、罪疚感、孤芳自賞等。這些情感都是把自己的慾望集中在自我身上,並不真正關注外部世界,只是在害怕影響到自我需要的滿足時才會注意它。
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人,他的生活是不可能豐富多彩的。他一生只愛自己,所愛的物件沒有任何變化,最後他必定會因為單調乏味而煩悶不已。
一個飽受罪疚感折磨的人,必定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在他看來,自己品德上的純潔要比世界上的一切都重要。我們傳統宗教最大的問題就是鼓勵了這種特殊的以自我為中心的現象。
一個有著多種愛和廣泛興趣的人很自然地會成為他人熱愛和發生興趣的物件,而這就可以讓他感受到幸福。一個人只有給予他人愛,自己才能得到愛;不過他不應該為了他人的愛才去愛他人,因為這樣愛就不真誠了,有著算計的成分。
如果一個人已經陷入自我之中而感到不幸,他應該怎麼辦呢?要解脫出來,只有一個辦法:要培養自己真正感興趣的東西,而不是為了“治療”而去培養虛假的興趣。雖然難度很大,一個人如果搞清楚了自己問題之所在,還是可以做很多事情的。
例如,如果一個人意識到自己的問題是那種有意或無意的罪疚感,他首先要做的就是讓自己明白,他認為自己有罪是毫無道理的,然後將自己的注意力放到那些不涉及罪惡問題的活動上。如果他確實消除了罪疚感,那種對客觀事物的真實興趣就會自然產生。
如果一個人意識到自己的問題是顧影自憐,他首先要做的是讓自己明白,其實他並不是像自己所想象的那樣不幸,然後將自己的注意力放到外部世界上。
如果一個人意識到自己的問題是恐懼感,他首先要做的是進行一些有助於培養勇氣的訓練。作戰時的勇敢行為歷來被看作一種美德,社會對青少年男性的勇敢訓練,也主要是從這個角度進行。
相對而言,人們對道德和追求真理上的勇敢則重視得不夠。其實這一方面也有培養的方法。例如,他可以每天直面一個讓自己感到痛苦的真理,逐漸體驗到,即使自己在道德或才能方面不如自己的朋友(當然實際情況並非如此),經歷一回人生還是很值得的。
這種訓練如果能夠堅持數年,就一定會讓他坦然面對各種事情的真相,並徹底消除心中的恐懼。如果一個人能克服以自我為中心的毛病,其天性和外部環境自然會讓他產生種種客觀興趣。
我們不要一開始就固定在某種興趣之中,例如說:“如果我能成為一個集郵迷,一定會很幸福。”接著就開始蒐集郵票,最後發現自己對集郵並沒有真正的興趣。只有真正的興趣才是對一個人有好處的,當他學會不再以我為中心時,這種興趣就會自然產生。
幸福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快樂地生活。那些道德家過於強調自我剋制,這是十分錯誤的。一個人總是著意於自我剋制,就會變得以自我為中心,總是以為自己在作出犧牲,最後的結果是,不但當前的目標總是失敗,其終極目標也必然是無法實現的。
當前人們所需要的並不是自我剋制,而是目標朝外的興趣;這種興趣導致的行為是自然產生的,沒有任何矯揉造作的成分,而那些專注於自我的人只有透過自我剋制才可能做到這一點。
我寫這本書時,是作為一個享樂主義者在寫,也就是說,我是感受著寫作的快樂而寫,而這就是幸福。
而道德家同樣可能寫書,但他們只重視行為本身,而不考慮其心理狀況。實際上,相同的行為之所以產生不同的效果,就是因為行為者的心理狀況不一樣。
例如,一個孩子要淹死時,你去救他,是憑著自己的情感衝動而為,那麼這事結束時,你在道德方面並沒有遭受任何損害。如果你在救他前對自己說:“救一個人是有道德的體現,我想做一個有道德的人,因此我要去救這個孩子。”那麼,在事情結束後,你的道德會變得更壞。這是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可以適用於其它許多情況。
我跟那些傳統的道德家在人生態度方面有著許多差別。例如,他們通常說,愛情不應該是自私的。這話在一定意義上是正確的,也就是說,在愛情的問題上,一個人應該把自己的自私性控制在一定限度內。但愛情無疑具有自私性,也就是說,一個人應該從愛情中獲得幸福。
如果一個男子之所以向一位女士求婚,只是為了對方幸福,而自己能夠得到的是一種自我剋制的機會,我認為,這位女士肯定是不會感到滿意的。我們確實應該希望所愛的人幸福,同時不應該拿它來代替我們自身的幸福。
實際上,只有在我們對他人和外部世界發生真正的興趣的時候,那種作為自我剋制思想之基礎的自我與他人的對立才能消除。有了這種興趣,人們才會感受到自己是大生命流動的一部分,而不是像一個堅硬的檯球,除了跟別的檯球相碰撞外,不會有其它的關係。
一切不幸都是源於某種分裂:意識和無意識之間的分裂,自我的分裂。而自我和社會的聯絡也要靠這種客觀興趣和愛情的力量,缺少了它們會導致自我和社會的分裂。
一個幸福的人是不會感受這兩種分裂帶來的痛苦的。他的人格不會分裂開來而對抗自我,也不會分裂開來而拒斥世界。他會感到自己是世界的公民,他能自由地享受世界種種壯美的景象和無數快樂的時刻,他甚至不會因死亡而煩惱,因為他覺得自己和後來者之間並沒有一道真正的鴻溝。
朋友,把你的自我完全融合到生命的洪流之中吧,那無比美好的幸福正在迎接著你!
——幸福之路
【本文摘自《羅素自述》(黃忠晶編譯,天津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