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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歲的張宇在二婚老伴去世後,透過廣場舞又認識了65歲的李梅,因為李梅也是老伴去世,所以一來二去兩人就變成了相好,甚至張宇公然把李梅帶回了家裡住,也答應了會和李梅結婚的要求,然而這件事卻沒有告訴兒子和兒媳婦。

兒子是張宇和一婚妻子所生,妻子離婚後才娶了二婚妻子,二婚妻子在結婚前也有一個兒子,那時候張宇的兒子也剛剛結婚娶媳婦,這種婆媳關係本以為會相安無事,卻沒想到處的水火不容。

所以當二婚妻子病逝後,張宇就不想再把自己要娶李梅的事情告訴兒媳,可最終還是讓兒媳知道了。

在兒媳的影響下,兒子也非常反對張宇三婚,認為張宇年齡這麼大,隨便玩玩還行,要娶三婚堅決不行,兒媳甚至口不擇言對張宇直接開罵。

張宇很無辜:“兒媳說我都67歲了,還不知道消停過晚年,再娶三婚就是老不正經,可男未婚,女未嫁,我想對李梅負責任這真的錯了?”

01.三婚的目的

古語總說“食色,性也。”即對於美食以及美好事物的追求是人類的天性,所以希望擁有一個知人心,懂人意的伴侶就屬於其中之一,沒有人有剝奪別人爭取幸福的權力。

其實張宇找三婚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希望找一個老來伴,在身體不行之前,找一個互相攙扶的人,一起走向下一段人生。

雖然未來有兒子,可是兒子和妻子也是完全不同的存在,很多事情作為長輩是不能和兒子說的,有一些需求也只能跟妻子講,看似兒子是最親近的人,可實際上,一個人內心的空虛,需要寄託的人,往往不能是兒子,只有妻子。

02.兒媳反對的理由

深入瞭解張宇家就能知道兒媳反對的理由,兒媳和二婚婆婆關係極度不好,主要因素就是二婚婆婆下面也有一個孩子,二婚婆婆的想法是希望張宇未來能把他的一切都留給自己的兒子,可是兒媳不同意,認為張宇的兒子,也就是自己的丈夫才最應該繼承張宇的一切,這個理解的差異導致他們“婆媳”矛盾繁多。

而張宇和兒子兩父子的性格相似,對待家事總是沒轍,而妻子們又多是性格強硬的女人,才導致關係很差。

所以二婚婆婆去世後,兒媳就不希望婆婆再給自己找一個這麼“難纏的對手”,爭奪本該屬於他們的一切,而一勞永逸的方式就是他們贍養公公張宇,讓他別再三婚了。

事情雖然狗血了點,可一旦涉及個人利益,每個人都不願意退步,張宇一面要面對兒子兒媳的反對,一面要面對李梅為什麼還不結婚的質疑,所以就不知道該如何辦才好。

其實這件事說來複雜,可仔細想想也十分簡單。

《沒那麼簡單》裡有這麼一句:沒那麼簡單,就能去愛別的全不看,變得實際也許好也許壞各一半,不愛孤單一久也習慣,不用擔心誰也不用被誰管。感覺快樂就忙東忙西,感覺累了就放空自己,別人說的話隨便聽一聽,自己做決定。

誠然,都說兒孫自有兒孫福,那麼作為自己也有自己的幸福,年輕人婚姻自由,那麼老年人只要在道德和法律的允許範圍內,無論什麼時候想結婚,結第幾次婚也都是自己的自由,畢竟老年人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力。

而其實兒媳反對的真實理由無非就是有關財產的事,那麼就把三方,包括李梅和兒媳婦一起坐下來談談,在和李梅結婚前把婚前財產說清楚,不讓李梅以及兒媳這兩方感覺吃虧就好。

古語說“條條大路通羅馬”,辦法總比難題多,並非沒有兩全其美的辦法,只看願不願坐下來去多想想。

其實在我看來張宇找一個老伴不僅對他有好處,對兒子兒媳也是有好處,只要用心相處,不僅可以讓張宇排解寂寞之情,而且還能給兒子兒媳幫忙,這又何樂而不為呢。

所以作為兒女也不要凡事都只想著自己的利益,父母也是人,也想要幸福和快樂,多支援多理解才是為人子女應該做的。

而張宇對於子女的話也不用太過在意,像歌詞說的“隨便聽一聽”就好,最終還是自己拿主意,只求不負歲月不負卿,更加要不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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