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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女友是大學同學,在一次校園活動上認識的,由於那次合作比較愉快,後來又合作舉辦了幾次活動,就這樣一來二去我倆就確定了關係。

在學校的兩年是我們在一起最快樂的兩年,可惜快樂的時光總是短暫的。剛畢業,我倆就因為工作去向問題發生了爭執。我家在二線城市,我覺得工作機會和平臺都要大於她家,何況我家還有自己的公司,可是她堅持要回自己家工作,說小城市有人情味。後來我選擇了妥協。

我爸媽知道後強烈反對,說我跟著她去一個四線城市,就等於自動放棄了很多發展機會。即使拋開這些都不說,我也是獨生子,而女友還有一個弟弟。後來在我的解釋下,他們總算勉強接受了我的選擇。

女友家那邊經濟本來不發達,她的專業有比較冷門,結果回去後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工作,換了兩次後就一直呆在家裡不出去了。看著她沮喪的樣子,跟在學校時簡直判若兩人,我有點心疼,我想找她媽媽勸她振作一些。

沒想到她媽媽可能誤會了,竟然對我說,你一個男子漢對女孩子提那麼高要求做什麼?她掙點工資養自己就行了,難道你還指望她賺錢養家?現在沒結婚你就嫌棄她不工作,我怎麼放心把女兒嫁給你?

既然她媽媽都這麼說了,我還能說什麼?按我的收入,養活兩個人還是可以的,可關鍵是因為我倆在她家住,她家裡的一切開銷幾乎都要找我要,美其名曰體恤她爸媽。甚至她弟弟也經常問我借錢,說一個月一千來塊錢的收入,根本不夠戀愛的。

一開始還好,不過因為我收入也有限,又不好意思問爸媽要錢,所以供我倆花銷還可以,可是要供著他們一家,我只能委屈自己。這樣時間一長我也受不了了,商量著趕緊完婚,然後帶她回我家那邊去。

雙方父母在一起談我們婚事的時候,她們完全沒有覺得我這麼長時間所做的一切是在付出,而是覺得我既然想娶她,這些都是理所當然的。更為過分的是,她媽直接就要50萬彩禮,一套房,而且房子必須單獨寫上女友的名字,因為只有這樣才表明房子確實給她了,不然都是賠錢賺吆喝。

她說完我爸媽直接無語了,看著我說,你自己拿主意,我們不發表意見。還沒等我說話,她媽媽就說,怎麼看著你們好像不願意?你們家不是有公司嗎?不會是徒有虛名吧?50萬彩禮你們是沒有還是覺得多?我們一個大閨女給你們家,我們還覺得50萬虧了呢!本來還想著閨女攀個高枝,她弟將來結婚包在她身上,我們也能跟著沾個光呢,沒想到找了個鐵公雞。

聽她說了這麼多,我有些忍無可忍,平時在我面前怎麼說都可以,因為我實在不想放棄這份感情,可是今天當我面說我爸媽,我肯定不能忍。我站起來說,阿姨,對不起,我家房子有現成的,50萬彩禮也不是出不起,只是你們吃相太難看!分手吧,既然您家有金鳳凰,何愁找不來金枝?

事後爸媽覺得我有些衝動,但是還是很同意我說的道理。女友後悔了,給我發了很多資訊,我一條都沒回,我覺得事已至此,說再多也沒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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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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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有些有女孩的父母都獅子大開口,打著愛的旗號做著搶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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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彩禮就分手吧,男孩子們團結起來別慣著她們,讓他們的女兒賣不出去,看看最後誰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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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要這樣,現在有的父母,把閨女當成搖錢樹,都不知道自己和閨女幾斤幾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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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贊你。不能一味助長賣女求財的歪風邪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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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手就對了,女方家就是在賣女兒,有這樣的父母 ,一萬都不少,獅子大開口,早分手早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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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的女方嫁兒女都沒有廉恥之心,總是待價而沽,從不體諒男方的感受。女方活該被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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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點分手是最理智的先之擇,不然你就掉進了窮窟窿,沒完沒了的索取,會讓你窮極一生,放棄吧,好姑娘多的是,何苦在一木果歪脖樹上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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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不慣這些人的壞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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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該這樣,你做得太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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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樣的,對待錢的問題,婚前就不能太掉價,否則以後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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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時止損扶弟魔娶不起,誰你前女友掛牌競爭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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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門戶和貞潔觀,在現在這個時代變得重要了,它不光是兩人的事,還是兩個家庭的融合!否則雙方對婚姻的觀念不同,對雙方都是大傷害。原來,聘禮和陪嫁是對新組建家庭的啟動資金,目前成了任一方的單方索取,都不好!女方保持必要矝持,非談婚論嫁,不要私自同居,現到此地步,男不娶女欲嫁不成,讓家族門楣蒙羞,傳統美德還是需傳承,最後也能有個好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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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的人家你分開就對,不然以後得養她們一家子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58歲保姆被僱主求婚,提出3個要求,僱主:我配不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