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愛情是美好的,但一旦進入婚姻狀態,有的人卻不知如何自處,面對愛人,感覺猶如左手摸右手。在婚姻的長河中,你是一味地忍讓,還是霸道性格、獨斷專權呢?
1、相互禮讓,舉案齊眉。這是一種最佳的婚姻狀態,夫妻在婚姻生活中,各有所得、各有所獲,相互取長補短,共同促進、共同提高。這種家庭一般都非常幸福,鮮有爭吵,家裡人也都受這種家風影響,變得一團和氣,有什麼事情大家有商有量,其樂融融。
2、一味地忍讓,以忍讓的代價換取暫時的和睦和諧。這也是大部分人生活的寫照。有人說,男人來自金星,女人來自金星;男人屬陽,女人屬陰,男人和女人來生就是對立。夫妻生活中,一方肯定強勢,一方處於弱勢,才能達到陰陽平衡、乾坤合一。如果雙方都屬於要強的性格,勢必會吵架、喋喋不休,最終走向離婚的邊緣狀態。我身邊就有一個朋友的妹妹,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她老公非常強勢,做生意的,每天很晚回家,把她擱在一邊,還長期冷暴力,大家試想一下,冷暴力對一個家庭和一個女人傷害有多大?他還在外面經常找小姐,有時還在外面過夜。她經常一個人獨守空房,整天都會懷疑這、懷疑那,但就是這樣聽話、忍氣吞聲,只要稍微管她老公多一些,就是換來的拳腳相交,就連她大肚子了,她老公也不手軟,該動手還是動手,有一次還當著所有親戚的面扇她的臉,讓她滾,咋不去死去。就是這樣,打她的時候哭的稀里嘩啦,要死要活,向她家人和親戚訴苦,但一旦過了這個勁,又把老公愛的不行,我們都覺得她一個字形容。但遇到她難受時我們又不得不勸她想開點,成就一個家不容易,誰又能勸離而不勸和呢?
3、婚姻中完全失去自我,迷失了方向。以對方為中心,喜歡對方所喜歡的,討厭對方所討厭的,就算是自己喜歡的,也隱藏起來,變得隻字不提,久而久之也開始變得不喜歡,這種人基本上也沒有什麼追求,沒有主意和見解。就算是認為是錯的,違反法律的事情,只要對方堅持要做,就不反對,有時還會為了怕失去他,而一味地當幫兇,縱容他去幹違法亂紀的事。比如,2010年就曾經有一個新聞,講的是一名女子幫助丈夫採陰補陽強姦9名女孩被判15年的事情。這樣的人可惡又可恨。當然,只要不幹有損社會公德的事情,再怎麼迷失自我,也是自己個人的事情,我們也無從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