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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這種形式,在大家眼中,就大約等同於“湊合著過日子”、“雙方各有所圖”、“沒有真正的感情可言”。

因為在絕大多數人心目當中,真的認為這樣一種形式本身,存在很多先天的限制與不足,所以影響了它的性質。

選擇了再婚的男女,也許能勉強經營好自己的婚姻,但是提到幸福什麼的,就有些過於奢侈了。

不過對於這樣一種說法,兩位過來人表達出了自己的不同意見。

他們都說:再婚走過四十年,終於悟透:晚年的老伴,是餘生最大的福氣。

至於理由嘛,接下來一起看過之後,就自然明白了。

董先生

今年我已經74歲了,雖然自己身體還挺硬朗的,跟風燭殘年沾不上邊,但也已經進入了垂暮之年,這是事實。

就算自己不想承認,我也要說上一句:“老人吶,不管男女都事多!身邊沒個人陪著寂寞,有個人陪著又容易生意見。”

我和我老婆就是再婚重組的情況,兩個人年輕的時候都有過離異史。

30幾歲湊到一起過日子,跟歡喜冤家似的,總是為了芝麻綠豆大點的事情鬧騰個沒完。

老了老了,都在一起過了40年了,還是老吵架。雖然她見人就埋怨,說是我說的不對、說我不懂得照顧跟體諒她的想法與需求。

而我呢,也嫌她囉嗦、愛嘮叨,但至少有一點我們還是跟那些再婚之後約定AA過日子的男女不太一樣。

就是真的在內心拿對方當伴侶在看,從來沒有產生過防備與疏遠的意識,覺得:“哦,我們就是搭夥湊合過日子罷了。沒事別吵,保護好自己的利益最要緊。”

雖然這些年以來,我也時不時產生“女人天生就是麻煩,沒有想找,有了又吵!簡直拿她沒辦法。”的這種想法。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在現實生活當中,如果身邊沒有這樣一個女人存在,不說現在的我有可能會過得不如意許多,就是年輕時候的我,也會被家務、人情、父母、孩子所絆,沒辦法專注發展事業、好好集中精神與精力工作。

我們是都老了,可是彼此還守在對方的身邊。沒事拌個嘴,相互打趣解解悶、每天吃過晚飯之後就一起外出散散步、生病了有人端茶送水遞個藥……好處太多了,講也講不完。

現在我雖然嘴裡有時還是會忍不住埋怨跟嫌棄她,可是內心卻認為:晚年有老伴,真好!

容女士

不瞞大家講,我26歲帶著當時只有兩歲的孩子改嫁給現在的老公之後,一直就沒抱太大的希望,只想餬口飯吃、有個地方給我們母子人現棲身就好了。

我出生在農村,早年在外面打工期間,認識的我前夫。

年紀小的時候只曉得看感覺找男人,根本不懂得需要考察男人的人品與性格。結婚之後,發現這個男人花心成性,因為受不了,就帶著孩子跟他離了。

在家鄉害怕受到他的糾纏,就進城來找活幹。

一個年輕女人帶著一個幼兒,在當地又沒有根基與靠山,日子過得苦不堪言。

在這種情況之下,女人能夠最自然產生的一種想法,就是找個男人靠一靠、幫自己分擔一下。

就這樣,嫁給了喪偶又大我12歲的現在的老公。

說有愛情,也沒有。說圖他長得帥,也沒有。就是圖個安穩可靠罷了。

40年過下來,期間也自然不乏爭爭吵吵之類的事情,不過總體感覺就是挺平淡跟平靜的。

雖然可能跟那種嫁給愛情、一輩子過得特別幸福的女人沒有辦法比,不過我自己倒是早就滿足了。

因為他給了我跟我的孩子一個安全的港灣,如此,就足夠了。

原本以為這就是我對我的再婚質量所做的一種最恰當的總結,不過在我兒子結婚成家,另外有了一個屬於他自己的小家庭之後,我的感受又發生了變化。

因為早年操勞辛苦的緣故,我的身體隨著年齡的增長開始變得不好了起來,這時候呆在身邊陪著我的再婚老伴,就充分發揮出來了作用。

幹家務、照顧我、在醫院陪著我……

非常盡心盡力。直到這時候,我才發現他真的是個很善良、忠道的男人,也真正明白了晚年階段,有一個老伴的重要性。

結語:

既然選擇了再婚,那麼便自然得好好經營好這段關係。

哪怕最開始的時候並不理想,但是一對男女有足夠的誠意與真心的話,總會努力把它變成儘可能符合自己的期待、儘可能變成自己理想的樣子;如果缺乏這種自信,那麼建議不要輕率再婚。

因為婚姻是件相當複雜的浩大工程,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就會起到連鎖反應,別最終把自己困於這樣一種自己隨便選擇的關係當中,痛苦不堪、不得善終。

每個成年人,都得學會認真負責做與自己相關的每一個決定,然後認真負責尊重自己所做的每一個決定。

既然選擇了再婚,就得重視它、善待它、禮遇它,別把自己的晚年生活過成一個人的寂寞!那樣就有點違背自己選擇再婚的初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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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越成長,快樂的閾值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