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扶弟魔是什麼東西?怎麼有弟弟、哥哥的女人怎麼都變成“扶弟魔”了呢?
一個和睦的家庭中,就算各自成婚後,兄弟姐妹們互相扶持,原本就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畢竟血濃於水。
只要是懂得感恩、不做伸手黨、上進、階段性幫扶,力所能及的幫扶,都是可以的。畢竟誰都有得難的時候。當然,好吃懶做、賭、嫖、玩,付不起的阿斗不在這個範圍之內。
自己的日子過好了,兄弟姐妹得難了,從情感上來講,難道出點錢幫扶一下,怎麼就變成伏地魔了呢?
對任何一個人來講,和睦的一家人,看到家裡的兄弟姐妹還沒有賺錢能力、生活暫時困難、父母賺的錢又不是很多。而自己能夠賺錢了,給點錢給兄弟姐妹們讀書、生活,難道不是人之常情。
貳
把一個人的角度換成女兒。
女兒有能力賺錢了,看到弟弟妹妹們還在上學,還沒有賺錢的能力,父母能力也不大好,日子過的苦巴巴的。
難道幫助一下就不是人之常情了。
就算女兒結婚了,看到兄弟姐妹過的不太好,幫扶一下,就不順理成章了嗎?或者說,幫扶一下孃家就變是拿夫家的錢了?
難道女兒結婚後賺到錢,就沒有自由支配的權利了嗎?
或者說,難道讓女兒長大後有賺錢能力了、結婚了,就可以背叛自己的原生家庭,從此脫離原生家庭嗎?不管不顧嗎?
夫家反感女兒幫扶原生家庭,難道不是把女人(包括賺的錢)多當做自己的所有物,不是一個獨立的人的表現嗎?
叄
那麼如果把角度換成男性角度呢?
男性是長子,弟弟妹妹們還要讀書,自己有能力賺錢了,又到了到成婚的年紀,難道就可以跟原生家庭脫離關係了嗎?可以不管父母親了嗎?不管弟弟妹妹們的死活嗎?
相反,很多男性長子們,一定不會不管不顧,娶了老婆之後,更是將小家庭中的一大部分錢去補貼弟弟妹妹、父母親們。
這個時候,怎麼不說這個男性是“扶弟魔”了呢?按照某些人的說法,這對嫁給這個男性長子的女性公平嗎?用TA們的話來講,這簡直就是“精準扶貧”呀。
肆
無論男女,成年後有賺錢的能力了,幫扶還沒有能力賺錢的弟弟妹妹,幫扶父母,都是人之常情,是正常的一個舉動,也是作為一個人最基本的準則。
如果這個人成年後立刻脫離原生家庭,不管不顧,這種人,不僅自私自利,還人格敗壞,絕對不是什麼好人。
伍
現在,女性在出嫁前出嫁後,幫扶家裡,不過是在能力範圍內,對原生家庭的一種自然情感。而婚後的男性在能力範圍內,會對自己的兄弟姐妹們有一定的幫助,也是一種對原生家庭的自然情感。
現在呢,卻演變成對已經出嫁的女兒(還包括未出嫁的)對原生家庭的一種幫扶,汙名化為“扶弟魔”。均要求對方一定要脫離原生家庭,對原生家庭不得有幫助。
這是一部分男人女人,不願意承認自己能力的不足,賺不到很多錢,又想光明正大的霸佔伴侶的財產歸自己所有所用,於是將伴侶拿出去幫扶兄弟姐妹的行為汙名化為“扶弟魔。”
以此來掩飾自己低下的能力,沒賺錢的本事,又貪婪自私自利的本性。
讓別人為TA們的醜陋行為買單。
看,這些自私自利的人,是多麼的具有攻擊性,不僅攻擊了整個有弟弟妹妹的所有女性,還想拉所有人下水。
那些重男輕女的男女們,同樣也是屬於沒有能力導致人格敗壞,自私自利的一部分人。在TA們的眼裡,女人就不算是個人,只是一個商品。
對這些人,必須離得遠遠的。這個時候,根本就沒有什麼所謂的“扶弟魔”,反而,更多的是這些人品敗壞的人,從女人身上不斷的吸血,成為“吸血魔”。
無論這個人是父母、兄弟姐妹、還是丈夫。
陸
伴侶是不是“扶弟魔”該不該分手?
如果伴侶老問這些問題,作為認知能力正常的正常人,是應該分手了。
因為連自然情感都沒有的人,絕對不是什麼好人,一旦遇到急需要用大筆錢的大事發生。例如生病了,這樣的伴侶一定會搜刮掉兩人所有的錢,丟掉需要用錢的伴侶,揚長而去。
這個時候,再去分手,就已經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