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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一年前,邂逅了一個網友,因為對方年輕貌美,所以,為了她,我執意和前妻離婚。當時,我們的孩子才三歲。

前妻曾苦苦挽留我:為了孩子,希望你能懸崖勒馬。但是,我當時有些走火入魔。

最終,我還是和前妻離婚了。

離婚的時候,我爭取到了我名下的小超市,房子和孩子留給了前妻。

隨後,我和網友租房同居。

然,今年超市生意並不好,但是,網友在花錢層面卻不眨眼。

導致的結果:我有些入不敷出。

在此情況下,我提醒網友:咱們以後能不能接地氣的生活?

網友的回覆:既然養不起我,和我談什麼戀愛?

因為我確實沒有太多的錢供她揮霍,所以我倆分手了。

這時候,我才想起前妻的種種好:

我和前妻認識的時候,我在某小飯店做廚子,前妻是我工作飯店的常客。

或許,我有點小帥,所以,前妻主動追求我。

因為前妻是土著,且有穩定工作,所以,我覺得我配不上前妻。

前妻則說:你有手藝,且你帥氣善良,沒有配不上我。

就這樣,我們結婚了。

結婚的時候:房子是岳父母準備的;彩禮沒有要一分。

結婚之後,前妻就在我們小區找了一個鋪位:做小超市,相對輕鬆,等我生了孩子,你還能順便帶一下孩子。

然,我卻在孩子三歲的時候,辜負了前妻的一番好意。

或,覺得前妻會因為孩子原諒我;或考慮到離婚時前妻對我的不捨,讓我覺得我們的復婚有望,所以,我厚著臉皮去找前妻復婚,前妻的態度則是:你不乾淨了,我看著犯惡心。

原本,我也可以擁有幸福的生活,但是,我卻親手葬送了我的幸福。

做人,真的不要昧了良心。

我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那個年輕的網友,就是上天派來霍霍你的,以此來檢驗你對婚姻的忠誠度?

如果,你當時能夠自制,那麼,你今後的生活將更加幸福;否則,就把你打回你剛來這座城市時的原形?

你前妻不是沒有給過你改錯的機會,只是,你沒有把握住。

你前妻又不是皮球:你不需要的時候踢走;需要的時候撿回來。

在你因為網友,向你前妻提離婚的時候,她的苦苦哀求,就是她在你面前最後一次讓你踐踏她的尊嚴。

現在,她已經走出了離婚陰影,那麼,你在她心中,只剩下一個角色:孩他爹。

人呀,有的時候就是太看得起自己了,其實,少了愛人的幫襯,或許自己啥都不是。

想再靠你的外貌,找一個不需要你買房、不向你要彩禮的女人做老婆,恐怕會很難。

現在除了懊悔,還能怎樣?

做了腦子進水的事,就應該遭到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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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和前夫共同生活近20年,他突然提離婚,隨後娶了個24歲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