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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兒子17歲那年,前夫毫無徵兆地提離婚。前夫給出的離婚理由:他從來就沒有愛過我。

問:既然沒有愛過我,當初為什麼會和我結婚?

前夫:就覺得你是一個適合過日子的女人。

問:咱倆離婚了,兒子怎麼辦?

前夫:孩子和房子都歸你,公司歸我,我會給你們一百萬,另外,等到兒子結婚的時候,一切費用由我來承擔。

畢竟和前夫在一起生活了近二十年,對於他的脾氣我還是比較瞭解的,所以,在離婚這件事上,我也不想做無謂的糾纏。

在我們離婚一年多後,傳來了前夫婚姻重組的訊息,對方是一年24歲的美女。

可能,男人喜歡年輕漂亮的女人,是一個永遠都不變的本性。

其實,對於這件事,我也沒有好傷心的,至少,比他找一個比我年齡大的女人婚姻重組,我更容易接受。

現在,前夫偶爾會上我們家看望兒子,但是,兒子從來都不會給他好臉色,儘管他每次上我家,也會給孩子買衣服、丟零花錢。

太能理解兒子的心態了:畢竟,他這個年齡,他對世界的認知,還是那麼的純淨,非黑即白。

我不想幹涉兒子對待丈夫的態度,但是,我私下裡依然會告訴兒子:無論什麼時候,無論你爸做了什麼事情,你都要記住一個真理,他終究是你父親。

我現在暫時不會考慮婚姻重組,我只想好好把兒子培養成才。

在婚姻層面,我已經很失敗了,我可不想成為一個不稱職的母親。

有沒有發現這樣一個奇怪現象:明明是別人犯了錯,最後受懲罰的卻是自己。

這裡所謂的懲罰泛指:失去一個人之後的痛心以及習慣被打破。

當然,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自己對這段感情淡漠。到那個時候,那些愧對婚姻的人或因為子女的不給予原諒,從而後悔,那都是後話。

現在,對你前夫也沒有好抱怨的,因為過多的抱怨只能給自己添堵。

我覺得你現在的心態就很好:把注意力全都轉移到了孩子身上;不阻止你前夫來探望孩子;不在孩子面前煽風點火說你前夫的壞話使得孩子去記恨你前夫。

當然,讓你前夫有重新選擇婚姻生活的資本還是因為他事業有成。

你現在之所以也可以做到相對坦然:或因為你的生活也沒有後顧之憂。

為此,我們需要明白一個道理:失去一個人,其實並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離開這個人後,我們能不能不降低生活質量去生活。

希望你和你兒子能夠灑脫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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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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