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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給亮子生活費的方式和頻率,茜茜她大和我有比較大的分歧。

一、即使約定了時間,但你申請,我發錢

亮子和我約定是每月月初發生活費,他說一聲,我立馬按約定打錢。茜茜她大說我雞賊,為啥不能主動打錢,我是要享受衣食父母的感覺。雖然父母的最終都是兒女的,但目前畢竟不是。而且拿人錢財,就必須給人辦事。昨天亮子就很聽話的去理髮了,已經磨嘰了好幾周了。

二、申請後續資金,我一般都會同意

茜茜她大認為,孩子拿了生活費後,要自己管理,不能再給追加資金。但總有不可抗力,亮子要求追加,理由比較充分,我都會追加。儘管現在娃們家都流行AA制,但男孩必須有買單的時候,千金散盡還復來。而且過年過節,總會有些人情往來。

昨天追加資金到位,一下子歡實了。

實際上,做父母的見到孩子哼哼唧唧的要生活費,心裡多半是歡喜的。而且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快感。#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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