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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毛毛的歌時,又想起曾看的《尋夢環遊記》,不得不說這是非常棒的電。原來即使去世的人也害怕被親人遺忘,原來只有親人也將他們遺忘,他們才算是終極死亡。
被人遺忘,猶如被人拋棄,那種失落與無助,孤獨而又寂寞。但我們生為凡人,總會有所遺忘,甚至是一路走一直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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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那麼大,人海又茫茫,遇到那麼多的人和事,我們不可能詳盡記得。所以,短短二十載,我已記不起好多事,很多事也都記得似是而非,那些朝夕相處的老同學,很多記憶都已經模糊。老友多年未見,如果還能說一句好久不見,我覺得這是非常的暖心和善意,但很多人都是雲淡風輕的擦肩而過,那些斑駁的記憶,被書寫在青春歲月,我們一同將其忘卻。其實,很多時候是我們主動選擇遺忘,甚至說是不想記起,依照我的性格,也許遇到前任,我只會繞路而行,絕不會上前問候,我清楚的記得對方,和對方在一起的點點滴滴,但我不想回憶那些不愉快,以及對方給我帶來的傷害,所以選擇假裝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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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遺忘最大的敵人是時間,你忘記的,時間都會讓你記得,可如果有一天,時間也記不住了,我們要怎麼辦?前幾天看到一句話說“你可以懷舊,但不能活在過去”。所以,現在陪在你身邊的人,與十年前又有何不同,很久不曾聯絡的老友,久而久之也會有新的朋友取代,不是我們喜新厭舊,而是因為好像不聯絡,我們就再沒有關係似的,即使自己非常無聊,還是沒有再次聯絡的念頭,就這樣慢慢的淡忘,我們都有了自己的生活,我們現在不聯絡,可能彼此都過的很好吧。也許未來某天,當我們走在街上,看到一張極其相似的臉,卻始終想不起他的名字,甚至還會懷疑我們是否相遇過。但無論我們是相愛還是相恨,無論我們是否還記得彼此,我都感恩曾經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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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害怕被人遺忘,所以會努力刷存在感,引起別人的注意力,即使是出名的明星也是如此,他們會選擇做慈善公益,建造學校用自己名字命名,想要用其他方式存在。可我們終有一天要離開,隨著我們年齡的增大,能記起的東西越來越少,最後只記得自己。其實,我不想有人記得我,無論後世名是好還是壞,我只想充實的過完這短暫的一生,等我老的時候沒有那麼多那麼大的遺憾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