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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之間,在感情談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就自然而然會走進婚姻的殿堂。這時,雙方父母談婚論嫁,已然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情侶之間結婚,並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如果彼此家境相當,門當戶對,那麼這門婚事,會變得很簡單。而如果彼此家境相差甚遠,門不當戶不對,那麼這門婚事,就會有可能雞飛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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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麗和男友,是大學同學。在大學裡,他們談了幾年戀愛。即使後來畢業工作了,他們也沒有像別的情侶那樣分手,反而是一起到了外地工作,甚至在工作半年後,兩個人就同居住在了一起。

再後來,他們一起同居了三年多,在李麗的多番催促下,男友這才同意結婚。以前每次李麗提出要結婚,男友總是說條件還不成熟,他沒房子車子,會讓李麗吃虧。

當時的李麗,真的沒想太多。她只是認為,她和男友都已經談了快七年戀愛。如果再不結婚,兩個人就會分手。所以當男友答應結婚後,李麗喜出望外,連忙開始安排雙方父母見面談婚論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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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父母得知她要和男友結婚,一開始是極力反對。父母反對的理由很簡單,那就是兩個人家境相差太大,門不當戶不對。結婚後,李麗會吃盡苦頭。

只是李麗偏不信邪,認為自己和男友會是一個例外。父母拗不過她,只好同意了這門親事。所以當雙方父母見面談婚論嫁時,李麗父母提出要十萬彩禮,但準公婆卻拿不出來。

最後雙方談得不歡而散,後來男友又來找李麗,勸李麗放棄要彩禮,說他家條件就這樣,如果李麗父母逼著他父母拿十萬彩禮,那他們只能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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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馬上要談婚論嫁了,李麗自然不會同意分手。於是她主動放棄不要彩禮,並說服了父母。而父母搖頭嘆息,卻又拿李麗無可奈何,只好出首付給她買了一套婚前房子,作為嫁妝,讓她陪嫁過去。

而婆家得知李麗父母會陪嫁一套嫁妝房後,都樂得合不攏嘴。他們甚至在沒給彩禮的情況下,還要求李麗在她的婚前房子加上男友的名字。

李麗原以為只是男友父母無理取鬧,可誰知道就連男友也是這樣要求。男友要求加名的理由很簡單,那就是李麗的陪嫁房是按揭,不是全款。婚後李麗要拿夫妻共同財產去還房貸,既然如此,那麼這套房子就必須加上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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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個要求時,李麗吃驚得說不出話來了。她想過男友家窮,可沒想到他們不但家窮,而是還心窮。她父母沒強制要求婆家必須買房,已經是做出了最大的妥協。可如今男友還要求加名字,這實在是讓李麗左右為難。

李麗跟父母提及此事時,父母也很氣憤,甚至還說這樣的男人沒有任何擔當,而這樣的婆家,也不值得自己的女兒嫁過去。

李麗聽從父母的話,最終跟男友提出分手。可男友卻不依不饒,甚至還說李麗根本不愛他,如果她愛的話,就不會如此斤斤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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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麗很後悔,當初沒有聽父母的話,果斷跟男友分手,這才導致了準婆家和男友都不重視她。李麗直接懟男友,我不想拿我父母的錢倒貼你家,我不想扶貧。

說完這些話,李麗把手上的房產證,直接又送回到父母的手上。而男友卻不同意分手,說他們感情沒問題,至於婚房加名,只是一個小問題。男友一直軟磨硬泡,勸說李麗。

看到男友如此吃相難看,李麗才終於明白父母當初的顧慮是對的。如果她頭腦發熱,直接在房產證加上男友的名字,那麼如今她就進退兩難,而不是全身而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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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姑娘,你可以享受愛情的幸福,但是別上愛情的“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