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三十五歲了,有一份還算比較穩定的工作,和妻子李慧結婚已經十年了,我們有一個八歲大的女兒。其實我一直都想要生一個二胎的,可是現在我們家壓力也是有些大,所以我也就一直不敢要二胎,算起來我一個月九千多,妻子一個月將近五千的工資,兩個人加起來就有一萬多一個月了,可是錢依舊是不夠用,我是家裡的獨子,上有父母需要我養老。
家裡的房子也還在按揭,加上車貸我一個月真是有些吃不消,關鍵妻子花錢也沒有數的,想到要買什麼就買什麼,從來不關心價錢的多少。妻子花錢如流水也就算了,關鍵是她每月還按時給她孃家寄錢,寄錢的數目也是五百到兩千不等,加上家裡日常的開銷,和女兒的開銷,就算是我和妻子一個月加起來有一萬多,也還是覺得錢不夠用。
妻子給她孃家錢,說句實話我心裡是很不樂意的,要是稍微給個幾次我是不會說什麼的,但是妻子每月都給,我這心裡是真的有疙瘩,我也跟妻子說過這個問題,可是妻子給我的回答是,那我爸媽年紀大了,她們又沒有什麼正當的工作,我作為女兒,給他們錢孝順他們錯了嗎?妻子這話說的也是並無道理。可是岳父母不僅只有妻子這一個孩子啊,他們還有小舅子這個兒子啊!
要是說道小舅子,妻子就說,那我弟弟沒有我的文化高,掙的都是辛苦錢,我這個做姐姐的幫他多照顧一下爸媽有錯嗎?反正不管怎麼說都是妻子有理,到這樣的一步,我也就明白了當初我母親說我要是和妻子結婚,以後妻子的孃家就是一個永遠填不滿的無底洞這話是什麼意思了,現在我也已經深刻的體會到了,可是體會到了又怎樣,和妻子離婚嗎?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不為別的就為了八歲的女兒,我也不能和妻子離婚。
今年年初的時候,我就聽說岳母家的房子要拆遷了,到時候不是給房子就是給錢,當時我就想著,妻子每月都給她孃家寄錢,不管是房子還是錢,也都應該有妻子的一份。後來我聽說岳母不要錢,要了兩套房子,當時我就想著,這兩套房子一定是有一套是給妻子的,不過房子下來了之後,我卻遲遲沒有看到岳母把房子給妻子,所以我也就自己去問岳母要房子了。
畢竟這麼多年了,妻子每月都給她孃家寄錢,雖然我不高興,但是我從未阻止過妻子寄錢,所以我覺得這房子應該有一套是我們家的。可是當妻子得知我要去問岳母要房時,妻子卻直接跟我說,你去幹嘛,那房子沒有你的份。聽到妻子這麼說我就愣住了,什麼叫沒有我的份,所以我就跟妻子理論起來了。
我質問妻子說,你每個月都給你孃家寄錢,現在你孃家拆遷了,分得兩套房子,給我們一套怎麼了,難不成你爸媽要把兩套房子都留給你弟弟不成。然後妻子就說,那我弟弟是家裡的兒子,就算是爸媽要把房子都給弟弟那也是應該的,你最多也只能算是我爸媽的女婿,你說你有什麼權利去要房子。
聽到妻子這番話,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回她,可是難道這麼多年妻子貼補她孃家的錢,就這樣白白的給了嗎,可是就像妻子說的那樣,我最多隻能算是岳父母的女婿,我就這麼去要房子,他們不給我,我也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