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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覺得,自己就是個笑話。”

芳芳今年34歲,曾經有過一段婚姻,後來離了婚。

在經過一年空窗期後,她再次戀愛了,物件是大學同學,也算知根知底。

兩人關係發展迅速,沒過多久,男友就提出了同居的要求。

“我們同居吧?婚前同居的那種同居……”

雖然沒有明說,但芳芳明白男友的意思。

離婚一年了,也調整了一年,現在,她已經做好了再次走向婚姻的準備。

她堅信,這次一定會幸福。

事實上,一開始,的確是美好的……

有耳鬢廝磨,有乾柴烈火,有打情罵俏,也有相敬如賓,一切都很好。

可有一點不好,男友就是不提結婚的事。

芳芳離過婚,內心還稍有些敏感,自然也不願提這件事,只說順其自然就好。

可這一拖延,就過了三年。

期間,芳芳彷徨過、猶豫過、糾結過,但依舊沒開口試探,有時話到了嘴邊,還是生生的嚥了回去。

“這樣的同居試婚,真的太漫長了。”

終於在最近,她試探性的問了男友。

“親愛的,我已經34歲了……我們……”

一個女人用年齡來暗示男人,大概是愛情裡最卑微的一幕了。

任何一個心裡有愛的男人,都不會無動於衷。

可是,男友卻沉默了。

而這沉默,就像是冰雪一般,冰封了兩人之間的感情。

一天,兩個人喝醉了,芳芳藉著酒勁再次逼問。

而男友喝醉後的嚎叫,讓她徹底放棄了對這段戀情的幻想。

“同居三年了,我睡夠了,還結什麼婚啊!”

“你也不是什麼黃花大閨女了……”

或許是無心之言,或許是肺腑之言,似醉非醉,亦真亦假……

可芳芳的心,卻已經死了。

第二天,男友主動搬出房子,獨留芳芳一人暗自落寞。

“沒有真心與真情,婚前同居,也只不過是約炮而已……”

感情,不是久了就會有交代的。

一段感情,沒有對未來的規劃,終究只是鏡花水月,一場空而已。

“連婚前同居都不願意,我憑什麼娶你?”

2019年,30歲的李美麗,遭遇了人生中最大的羞辱。

李美麗是透過相親,認識了當時的男友。

李美麗相貌周正,舉止端莊,而男方也是一表人才,極具魅力。

可以說,他們就是眾人口中所說的郎才女貌,十分登對。

可感情合不合適,永遠只有處過才知道。

“居然把婚前同居,等同於婚前性行為,簡直可笑!”

“不同居就不結婚?感覺就像是一場交易,一種逼迫。”

其實,李美麗反感的,不是“婚前同居”這件事本身,而是對方溝通態度。

同居也好,結婚也好,歸根到底,是兩個人的共同生活。

共同的生活,需要的,是共同的語言。

只有這樣,才能在朝夕相處中,明白彼此生活的態度,感受彼此的心意。

也只有這樣,才能一起設想未來,規劃未來,走向婚姻。

一味要求同居,卻沒有在一起的生活態度,這樣的同居,一點意義也沒有。

“別把同居當遊戲,它是生活,不是縱慾。”

諾爾斯說:

婚姻,不是一張彩票,即使輸了也不能一撕了事。

同居,也不是一份保險,可以讓你高枕無憂,輕鬆判斷,直通婚姻。

一切,都要用心去感受。

彼此的真心,就在那一分一秒,一舉一動當中。

知乎上問過這樣一個的問題:

“婚前同居試婚,真的可以讓你試出理想伴侶嗎?”

有個網友是這樣說的:

“婚前同居,其實更像是一種補救措施。

如果兩個人足夠了解,是不需要婚前同居的。

因為在長久的交往中,他們早已熟知了彼此的習慣與秉性。

愛與不愛,嫁與不嫁,心中也早就有了篤定的想法。

又何須,再臨時抱佛腳呢?

從日常去了解,從點滴去感受,這才是判斷真愛的方法。

不要依賴甚至於迷信婚前同居,那樣,只會讓你失去對愛的觸感,最後走向歧途。”

婚前同居和婚姻,雖然都是二人生活,可存在的意義不同。

婚姻是兩個人帶著家庭的責任與希望,義無反顧的走下去。

而婚前同居,則是一個判斷與捨棄的過程。

時間越長,結婚的可能性,也就越低。

婚姻的事情,就應該留給婚姻。

別讓同居搶佔了婚姻的位置,也別讓同居破壞了對婚姻的質感。

愛在日常,悉心感受,婚姻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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