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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再婚難。為什麼現在一些女人單身後不願再婚?因為走過半輩子的她們,明白如果進入一個新家庭,不管做的如何好,在多數人看來,自己始終是個外人。

就算夫妻關係再好,終究還是要面對男方的一大家子人,這是婚姻中避不開的關係。如果你對家人很好,有人會認為你另有所圖;如果不好,更會遭到他人嫌棄。總之,要維護一個家庭的和平幸福,靠一個人的力量往往並不能做好。

84歲的曹大爺是一個幸福老人,雖說老伴過世早,但他有自己的住房,每月有4000多元退休金。二兒子和媳婦與他一起居住,無微不至地照顧他,這讓曹大爺心裡既滿足,又感激。

隨著曹大爺的年齡增大,他擔心沒有收入的殘疾二兒子在後半輩子沒有保障,寫下一份遺書,將房子的一半份額留給他,卻不料,這份遺書成為他與其他子女矛盾的導火線。

01

曹大爺共有四個子女,一個女兒,三個兒子。小兒子去世早,留下一個孫子,如今也到了結婚年齡。

於是,便打算把自己所住房屋的一半產權留給二兒子,屬於過世老伴的那一半產權,由其他三個子女平分,但這一遺囑卻引起軒然大波。

他的大兒子和女兒都認為,父親這樣做,是被二兒子和媳婦給洗腦了。

大兒子堅定地認為,二兒媳嫁到家中,就是圖老爺子這三室一廳的房子,從二兒子放棄廉租房這件事就可以證明。二兒子的廉租房本來已申請下來,可他最終放棄,跟老爺子住在一起,不久又與現在的媳婦結婚了,分明就是衝著房子來的。

對於這個問題,二兒子是這樣解釋的:自己沒有經濟收入,單獨住一套房子要交許多費用,他無力承擔。放棄廉租房,提供了租房合同,就可以獲得政府每月兩千多元的房子補貼。所以,他與父親簽訂了租房合同,每個月就可以多拿兩千多元錢。

他認為自己與媳婦的關係是因為愛情走到一起的,結婚後,連穿襪子這樣的小事,因為自己腰有問題,都是媳婦給他穿。他們關係很好,不像其他人說的那樣。

兒女們堅持反對,曹大爺依然堅定自己的想法,一家人誰也不肯相讓,他們一起來到第三調解室,希望解決問題。

02

曹大爺的大兒子和女兒認為,父親當初買房時,小弟給了父親一萬二千元錢,所以這房子的產權也有弟弟一份。現在他雖說過世了,但他的兒子要結婚,所以曹大爺應該在自己家中騰出一間房來,用於孫子結婚。

可曹大爺不同意,他說當初小兒子給他的錢,是自己借的。孫子現在不是正租房住嗎?他結婚後,自己願意承擔他每月700元的房租款,但不同意他住進家中。

其實誰都看出,侄子結婚只是一個由頭,大兒子和女兒真正擔心的,是被二兒子和媳婦獨霸了這間房,最終產權落在他們手裡。

對這一點,律師指出,這房子屬於父母親的福利房,是綜合父母工齡年限等因素才買下來的,小弟給父親的錢不能算作產權。

節目組的專家和老師們都認為,既然大兒子和女兒認為侄子可憐,老爺子偏心,便商議後提出一個解決方案:

房子屬於曹大爺的那一半份額留給二兒子。屬於老伴的那一半份額中,裡面有曹大爺需要繼承的一份子,這一份子就留給孫子,剩下的由幾個子女平分。這樣,也能保證孫子多享有一份遺產。

但這種方案,卻遭到大兒子和女兒的拒絕,他們堅持認為應該平分房產,調解沒有取得想要的效果。

結語:

84歲的曹大爺,面對殘疾又無收入的二兒子,拿出一半份額留給二兒子,以備養老所用,這無可厚非。身為父母,最弱的孩子總是他們放不下的軟肋,二兒子和兒媳又如此孝順,他理應替他們留下一份保障,心裡才感覺踏實。

作為父親,他不是一個偏心的人,曾幫助大兒子帶大孫女,一直到孫女初中畢業;對小兒子的孩子,也願意出房租幫助他租房。應該說對子女,他做到了仁至義盡。

可就算這樣,仍得不到兒女們的體恤,只因為二兒媳婦的突然加入。

二兒媳婦是否真有覬覦老爺子房子的想法?至少從她與老爺子相處的五年來看,她做得極好,也極盡孝順,有些事情連曹大爺的親生兒女也未必能夠做到。她打理家務,事無鉅細地照顧一個老年人和殘疾人的生活。

對曹大爺提出的家產分配方案,她從頭到尾沒有異議,好像一個局外人。在大家認為她圖謀不軌,所做一切是為了貪圖老爺子的房產時,她也沒有提出放棄繼承的想法,至於她是否如其他兒女所說那樣,我們無法判定。

但一個女人能長期照顧一個老人和病人,就算有些私心,也可以理解。為什麼在別人眼裡,她只有付出的份,卻不應該獲得些什麼?

為什麼現在有些女人不願再婚?是因為她們擔心婚後當了男人的免費保姆,最終還不落好。在家中,所有人都拿你當免費勞動力使用,卻處處提防你,擔心你侵犯了他們的權益。

所以這裡,我想提醒那些想要再婚的女人,當你想踏入一段婚姻前,一定要對另外一半的家人有所瞭解。他們是否自私自利之人,他的兒女們是否接受你,他的社會關係是怎樣的,這都是關乎你未來婚姻是否幸福的前提。

對中年女人來說,再婚尤其需要謹慎,因為家中出力最多的,往往就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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