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本質就是契約,夫妻之間除了愛人關係之外,其實也是一種協同合作的關係。若想讓婚姻關係維持得更加牢固,只有透過雙方的共同維繫,如果婚姻關係長期處於不平等的關係中,天平很容易傾斜,最終只會釀成大禍。
我是一個50歲的女人,在兒子結婚之後,我毅然選擇了和老伴離婚,引起了很多人的爭議。有人說兩個都過了大半輩子了,有什麼過不去的坎呢?更何況兒子都結婚了,這樣下去親家該怎麼看我們這個家庭呢?饒是如此,我也從來沒有為自己的決定後悔。
我是在25歲那年和丈夫認識的,那時的我算是大家口中所說的"大齡剩女",所以父母對我的婚事非常著急。後來在熟人的介紹下我認識了丈夫,他的人品、性格都沒得說,唯一一點讓我父母不滿意的就是他離過婚,還帶著一個孩子。
不過我不介意這一點,從他對工作和孩子的態度來看,他還算是一個憨厚老實的男人,滿足了我對於另一半的幻想。就這樣,我決定了嫁給他,然而在適合生育的年紀,我卻一直沒能懷上一個屬於自己的孩子。他的孩子雖然是繼子,不過我也把他當作自己的孩子看待,絲毫沒有一點兒外心。
然而在孩子的心裡,我似乎成了破壞他父母婚姻關係的"兇手",所以不管我對他多好,他對我也一直不待見,只一心一意念著自己生母的恩情。說不在乎是不可能的,這麼多年來他連一聲媽"都不曾叫過我,然而丈夫卻總是拿孩子還小來安慰我,彷彿是我不夠大度。
他的兒子今年到了結婚的年紀,不過孩子買房子和彩禮錢不夠,希望他爸能夠支援一點兒。最後丈夫二話沒說就把家裡的全部積蓄拿給了他兒子,跟我一點兒沒商量,雖然我不會拒絕,但是他的做法卻惹惱我了,這麼多年來積壓在心裡的委屈終於爆發了。
我對這個家一直以來都掏心掏肺,然而到最後我卻始終像是一個被隔絕在外的人,繼子不認同我,就連丈夫的態度也模稜兩可。最後我毅然選擇了離婚,委屈了自己二十多年,到頭來卻捂不熱一顆心,這樣的婚姻不要也罷。很多人都勸我忍一忍,然而過去二十多年的日子告訴我,一味的隱忍只會讓自己更受傷害,你說我做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