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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導語

現實生活中,有好多老人與保姆產生了感情,然後走到一起。

其實,就事情本身來說,並沒有什麼好壞,只要兩個人願意在一起,就應該得到周圍人的祝福。

但這種婚姻的結合,似乎沒那麼簡單,不僅僅只有感情,還摻雜了太多的“雜質”,例如:金錢、利益、財產等等。

下面我們就來看一下這個案例,保姆和僱主產生感情以後走到一起,可他們的結局卻讓眾人有了更多的思考。

二,真實案例

講述者:李佳美,52歲。(為方便敘述,全文采用第一人稱)

01

我叫李佳美,今年52歲。

三年之前來到老陳家裡,給他做保姆,那一年他72歲,除了走起路來腿腳不方便,其它沒有什麼大毛病。

我做保姆那麼多年,都是按照僱主的臉色行事,我知道幹這一行,就是比僱主低人一等,不管你承認還是不承認,拿人家的錢,就是要看別人的臉色。

到了陳先生家裡,我還是遵守一貫的原則,少說話、多做事。但陳先生和所有的僱主都不一樣,他從來都沒有盛氣凌人的表情,而是對我很親切、很溫和。

他有三個子女,但在身邊的只有一個,其它兩個孩子,要麼遠嫁,要麼留在了工作的城市。而那個在身邊的大女兒,也並不經常過來看他,只是偶爾過來看一眼就走了。

02

在這個家裡呆了半年之後,我就基本熟悉全部狀況了,老陳人很好,也很善良,只是很多時候都很孤單。

生活中,他沒把我當保姆看,而是像個朋友一樣和我相處,給了我從沒有過的尊重和信任。自然,我更加敬重他,也把他照顧的無微不至。

在日復一日的相處裡,我倆漸漸產生了僱傭之外的感情,說不清道不明。

他對我的照顧越來越依賴,有時候像個孩子一樣,跟在我的身後,跟我聊聊天、說說話,甚至,在我幹家務的時候,他也會說:別累著,休息會吧!

每每聽到這裡,感到更多的是體貼和關愛。

03

半年後,他問我願不願意和他一起過日子。

對於他的表白,我沒有驚訝,而是覺得一切都是水到渠成,說實話,我也願意在自己的晚年,找個溫暖的老伴陪伴左右。

就這樣,我們走到了一起,過起了搭伴過日子的生活。

我還是一如既往地照顧他,而他呢?比原來對我更好,他曾經跟我說:遇到通情達理、善解人意的我,是老天對他的厚待!

他除了給我一部分零花錢(跟當保姆時的工資一樣),還給我兩個人的生活費,另外經常給我買一些好的禮物,例如:昂貴的手錶和首飾等等。

04

我相信,如果不是因為我知道了某個事情,我會一直陪他走下去,直到生命的終結。但現在不能了,因為在內心深處,他沒有考慮我的未來。

在他立得遺囑裡,受益人只有他的三個孩子,不管房子還是票子,他都按一定的比例做了規劃,而對於我,隻字未提。

這一點,我特別不能認同,是我一直在照顧他,吃喝拉撒衣食住行,但他呢?從來沒想到,自己百年之後,我應該怎麼辦?

當我提出質疑時,他看起來很驚訝,說將來的日子會對我好,但改遺囑,他做不到。

聽到這兒,我決定分手,趁著這兩年還能幹動,抓緊找下一家,掙錢好好過日子。既然他不能為我的未來負責,那我要自己努力,扛得起未來的生活。

三,小結

案例中的保姆和僱主,之所以要分手,就是因為兩人的觀念在利益面前,一個向左一個向右。

保姆認為老陳沒有考慮到自己的未來。她覺得對方特別不仗義,是自己陪伴了他的晚年,卻沒有得到一個合理的回饋。

而老陳呢?卻覺得,零花錢也給你了,好東西也給你買了,也沒虧待你,所以他可能還覺得保姆有點貪心,所以他不會讓步,更不會隨意改變自己的遺囑。

說到底,就是利益分配的問題,沒有達成一致,李女士作為晚年搭夥過日子的人,想要得到的更多,而陳先生卻覺得足夠了。

我倒覺得——晚年能有個知冷知熱的伴不容易,在不影響大方向的財產分配問題上,也要儘自己所能,給李女士留下一筆解決溫飽的錢,這也是合情合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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