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徐韜,今年24歲,初中畢業就開始在城裡跑車了。有一天,我在城裡吃飯,忘記拿錢了,剛好手機也沒電了,一個女娃幫我付了錢,我堅持要還給她,我加了她的微信,回到家手機充上電就加了她的微訊號,把飯錢還給她了,還額外給她發了個六十六的紅包給她,算是謝謝她,聊了幾句,我知道了她叫楊桃,但是後來她雖然沒刪我,卻也不搭理我了。但是我卻費盡心思打聽她家的事。知道她家住在流水村一組五號,她跟著她媽和妹妹一起改嫁給了流水村一個喪妻的劉姓人家,然後組合成了一個八口之家。
過年的時候,我作為準女婿去她家拜年,又買了兩三千的禮物,她爸媽卻只給我包了一百塊錢的紅包,還解釋說家裡沒錢,發個小紅包圖個喜氣。桃桃去我家拜年,我媽給她包了一萬零一的紅包,我爸媽還讓我帶她去城裡玩,我又給她買了新款的手機,花了兩千多,她回到家,她媽看到了,就讓我也給她買,我就又給了準岳母買了手機。平時,她家裡有事情,我都是去的,她小弟生日我拿了一千,她媽生日我拿了兩千,她弟和妹考上大學,我又各給了一千。
現在桃桃已經22了,我就跟她說,我們結婚吧!結完婚,我們出去打工,開始桃桃只是說不願意出去打工,覺得打工太累了。我還是不放棄,總是給她做思想工作,她媽讓我自己出去打工,等到來年正月間,我們就結婚。我就出去打工了,有空就跟桃桃聊天,她喜歡什麼我就買什麼,還有她媽她妹喜歡什麼就把連結發給我,我就直接付款了。每到節假日,就給桃桃買禮物,化妝品,口紅,我雖然不太懂,就問朋友,朋友說買牌子的就對了。每次給她買禮物了,她都特別高興,會陪我多聊一會兒。我告訴她,她是我未來媳婦,對她好是應該的!我本來在等婚期到,可是她突然說要跟我分手,準確的說是退親。
我立馬放下工作回來找她,給她道歉,朋友說,女朋友生氣了,趕緊道歉買禮物哄,我說桃桃你別生氣,我給你買你喜歡的那個牌子口紅好不好,你看你喜歡什麼顏色?可是她還是堅定給我說分手了!從那以後我就見不到她了。我家還請人去打聽了情況,她跟她前男友複合了,她跟她前男友還有一個孩子,出生之後送人了,現在她前男友回來了,她們舊情復燃了!我找準岳母,她也說退親,說桃桃不喜歡我了。我家裡著急找媒人去周旋,她們家卻說一定要退親。媒人是我一個姨,對我們情況瞭解,知道我們家把桃桃當未來兒子對待,在她身上都花了快15萬了。我姨說:"退婚可以啊!把這邊徐家的錢退回來,這親事就算了!"桃桃媽卻說,那都是我自願花的,一毛錢都不肯退。我要怎麼辦?家裡都把她家當親家看待,她們家卻這樣對我?難道我只能吃下這個啞巴虧麼?怪自己識人不清,讓自己家淪為笑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