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關於“彩禮”的帖子,而因此造成負面的事件的也不在少數。有幾個觀點:
1、父母養兒子也好,養女兒也好,所花的各種費用是應該的,不要指望在兒女結婚的時候拿回來;
2、兒女如果孝順,以後自然會補上;
3、“彩禮”,是舊時代的產物,新生代就應該拋棄。當然是因為這個習俗,可以象徵性拿一點,而不要獅子大開口;
4、男方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是一分一分省下來的,有時候甚至是全家努力的結果。但是你要的卻比別人能省下來的更多;
5、女兒的孝心不是透過“彩禮”的多少來體現的,有時候為了“面子”而張嘴,卻不知那毀壞的不止是一樁婚姻;
6、女兒是嫁出去的,不是賣出去的。
7、人家男方也不是沒有花錢就成為現在這樣的人 ;
8、一個人從25歲開始工作,買車得至少兩年不吃不喝,買房子次一點的地方要十年,熱一點的地方要至少二十年,辦酒席、買首飾等至少五年,這些加起來,那個年輕人該多少歲了?除非家裡有礦,否則他已經不年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