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我弟弟和弟媳的事情!17年的時候我弟弟還在部隊,出去買東西認識了現在的弟媳,不到兩個月倆人閃婚,結婚的只是在部隊打了申請領取的結婚證,然後部隊批假倆人去旅遊玩!沒有和父母見過面!
當時我們一家還覺得這婚結的好簡單,到了過年補辦了婚禮,把該走的過程全部補辦,彩禮三金等等!這一切看起來都沒有任何問題!
可是剛結婚不到一個月的時候遇到了一個選擇題,那就是我弟弟是續四級士官還是回來的問題!還有就是是轉業還是退伍!這些選擇不一樣那麼結果也不一樣!
當時爸媽是想讓弟弟續四級,說工資待遇好!而且也就幾年很快就過去了!如果回來工資肯定不高,可是弟媳不願意,說剛結婚就分開!還說就算弟弟回來沒工作,她也可以輕鬆月入兩萬,養一家人沒問題!可是作為男人怎麼可能讓她養!最後經過吵鬧做出了決定,就是退伍!拿了一筆錢回來了!
回來之後面臨的是找工作,他在部隊十幾年,突然回來對於進入社會有些不適應!然後夫妻倆開始有了爭吵!
每次爭吵都說我弟弟花了她二十萬,然後我媽就問她二十萬花在哪裡!一個一直在部隊不能隨意外出!二十萬都買了什麼!東西在哪裡?她又說不出來!
然後她的身份證上是80年,戶口遷的時候,戶口本也不是顯示未婚!說明前面有過一段婚姻!身份證80年,她說是她父母為了讓她提前使用養老保險!可是她根本沒交養老保險!
遇到這樣的事情,你們會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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