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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老公既然選擇和我結婚,難道他不應該好好愛我嗎?”

眼前這位滿腹委屈和憤怒的來訪者的問話,可能會引起很多女人的共鳴,可我並不打算與她共情,於是,很平靜地回答她:“不應該,除非他願意。”

可能是答案完全出乎她的意料吧,那一刻她有點兒愣神,過了一會兒她點點頭,於是,下面的諮詢進行得非常順利。

其實,很多時候,我們會和這位來訪者一樣,在伴侶關係中會不自覺地用“應該”或“不應該”去要求對方,去界定或評判對方是否愛自己的某些行為。

殊不知,感情不是用法律條文或道德可以去制裁和綁架的。

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

當你一味兒地去強調應該不應該的時候,結局往往是贏了道理,卻輸了感情。如果因為沒了尊重,你想要的愛情就變成了花錢也買不到的奢侈品。

說白了, 伴侶關係的本質是建立在彼此相愛基礎上的一種契約關係,既然有契約的性質在裡面,那麼,簽約的兩個法律主體的地位必須是平等的,否則,那個關係就是無效的。

所以,在伴侶關係中,如果其中的一位把對方投射成父母,或把對方投射成孩子,伴侶關係百分之百要出問題。

就像開頭的那位來訪者,她在婚姻生活中把丈夫投射成了父親,她的信念就是你和我結婚,就應該永遠愛我,既然你愛我,我要什麼你就要給我什麼,否則就是不愛我。

在這樣的信念支配下,丈夫的所有付出就成了天經地義。時間久了,伴侶關係的平衡法則被打破,她忘記了丈夫只是一個和她一樣有血有肉的普通人,他也會累,也會有委屈,也需要關注和安慰。如果女人不瞭解這一點,早晚有一天,男人不是出軌,就是身體出問題。這也是為什麼所謂的好男人更容易出軌的重要原因之一。

尊重對方,是尊重他作為伴侶的平等位置。把伴侶作為一個與自己具有同等地位的生命來看待,而不只是“丈夫”這樣一個符號。

有一次,在以伴侶關係為主題的家排沙龍上,一位事業有成的女老闆,面對出軌的丈夫的代表是既委屈又憤怒,她不停地抱怨:“家裡的大房子是我給你買的,你的高檔車是我買的,你身上的名牌服裝也是我買的……”。

讓她驚訝的是丈夫的代表竟然毫不客氣地回答:“這一切你全部拿走,我什麼都不要。”那一刻她傻眼了,只是不停地問:“為什麼?我對你這麼好,你為什麼卻要離開我?”

這個時候,丈夫的代表突然痛哭流涕,一邊向她鞠躬,一邊連聲對她說:“對不起”,兩個人立刻擁抱在一起。

其實,伴侶關係中兩個人要的有時真的很簡單,那就是彼此間的看見。

前幾年很火的一部電視劇,《我的前半生》裡的女主角羅子君的經歷,讓很多電視機前的女人意識到,男人的一句“我養你”最初也許真的是疼惜你,但是,如果女人因為這句話忘了自己妻子的身份,只是心安理得地去花著男人賺的錢逍遙自在,丈夫有一天會把當初的那句“我養你”變成“換了你”。

很多男人,為了自己可以安心拼事業,讓女人在家做全職太太,可是,當事業有成的時候,發現兩個人的距離卻越來越遠,如果妻子只停留在被男人寵養的位置上,總有一天會被淘汰的,因為愛情有時真的很殘酷,當初的誓言是真的,最後的背叛也是真的。

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那些掙了點兒養家費就趾高氣昂地對妻子橫挑鼻子豎挑眼的男人,好像妻子只是自己花錢僱來的保姆,說句不客氣的話,即使是保姆,你也沒有權利去糟蹋別人的尊嚴吧?夫妻之間沒有了尊重,愛情真的就成了花錢也買不起的奢侈品。

我認識的一位朋友,雖然丈夫不需要她出去掙錢養家,但她還是擁有一份兒自己喜歡做的工作。

有一次,他的老公問她:“給你多少錢你就老老實實呆在家裡?”我的朋友幽默中帶著智慧回答:“姐出去工作,要的不是錢,而是被看見。”每個人的內在都有一種需要和被需要的價值感。

是的, 一個家庭,無論是男主外女主內,還是女人拼事業,男人照顧家庭,最初都是為了家庭的幸福,如果彼此能夠看到對方的付出,關係就不會出現問題,因為愛的前提是尊重,有了對彼此的尊重,愛情之花自然會長久,否則,它真的就成了花錢也買不到的奢侈品。

光有愛是不夠的,還要尊重愛的序位,這不是人為的要求,而是大自然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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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除生死都是小事,面對絕症,抗爭或崩潰,遺棄或堅守,完善或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