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母在我四五歲離婚,姐姐跟了媽媽,大哥跟了爸爸,我被送到叔叔嬸嬸家(他們兒子和我同年比我大月份,我叫他小哥)。
在我的腦海裡,小時候鮮少有和姐姐相處的記憶,唯一一次記得是有一次過中秋節父親給我們吃月餅,以前叫白芝麻發餅(現在也有但是很難吃了),父親是很偏心的,他給哥哥一整個,給姐姐一半,給我四分之一,可能覺得我小吧吃不完,但是在我眼裡我覺得父親一直是不喜歡我。
六歲開始到叔叔家生活,直到16歲我都沒有和姐姐見過一次面。但總是揀著姐姐的衣服穿,我心裡是知道我有一個姐姐的,也是十分想見見她。
真正和姐姐走得近是在2002年我從寧波打工到東莞投奔她,她那時候在廠裡做管理,深得老闆器重,把我安排到流水線上。後來我自己交錢學了一些電腦軟體面試到深圳華強北那一帶做平面設計。
每兩三個月坐車到她那裡玩,小哥也在東莞附近,我們三個那時候都沒有談物件相處很好的。姐姐廠裡發的樣品玩具她都會給我倆,每次在她那睡覺都很心安的感覺。
2005年,小哥結婚了,姐姐和我都談了男朋友,姐姐說要在姐夫老家鎮上買房子叫我們湊一個9萬的首付,我當時手上只有2000了姐姐說還差一些,問我還能不能借一點,主要是那一年我剛談的男朋友正創業,前期無收入完全靠我1800的工資供房租和生活費,實在擠不出錢了。小哥夫妻倆在廠裡上班,可以存到一些錢,他給姐姐轉了5000;後來我才聽說姐姐買的房子首付九萬,其中我姐姐就給了七萬,姐夫家窮只付了二萬;
2008年8月8日我和姐姐同時在各自老公家鄉登記註冊。2010年我們手上有個七八萬,竟然夢想天開的想在深圳按揭一套房,當時首付350,000月供4500總價1,050,000。我們手上僅有80,000現金就如此迫切的想要買個房,我孃家這邊,我只找了姐姐和小哥借,我問姐姐:“姐我要買房了,你能借給我一兩萬嗎?”姐為難地說你問得真不巧,前不久你姐夫哥哥在我們這兒借了5000這會兒身上沒錢了,其實我知道她工資一直都蠻高的,04年到07年之間就能有5000左右的一個月工資,2010年更不用說,而且她一直有教我存私房錢,但她確實說拿不出錢我也沒有辦法,只好說姐,那你把我借給你的2000還給我吧,這個她馬上同意了。小哥那邊我硬是求了蠻久才答應借我30,000的,因為我說了,如果我孃家一個人都不借給我,以後我怎麼在老公家立足。當時我手上有20,000的私房錢我對老公說我姐借了20,000還把2000還給我了,老公對姐姐也是相當的感激。
後來2012年我見老公生意週轉有問題,問姐姐借6000過渡一下也是回覆說手上沒有錢,但卻和我說有沒有閒錢讓我買她公司原始股票;我當然知道原始股票好,但我現在是缺錢吶;從那以後,我們再也沒向他們開過口。
2013年五月份左右姐姐突然和我說,小妹,媽媽和小姨在街上,看中了一個金手鐲,馬上媽媽50大壽了,我們合夥買一個金手鐲送給媽媽好嗎?我聽得很不是滋味,講真的1.你和我工資懸殊,你讀了大學,我才讀了初中,你工資有八九千一個月,我工資三四千;2.你是跟著媽媽身邊長大,我是被送到叔叔嬸嬸家長大要孝順也應該是送給養大我的嬸嬸吧;3.如果我倆合夥買了,媽媽帶著出去和別人說,人家也只記得她只有一個女兒從來也不知道還有一個小女兒的。我何必和你買共同買一樣,我為何不單獨買一樣禮物送?
那一年我有特意去香港買了金項鍊準備送的,但是過年回家的時候我還是決定把項鍊送給嬸嬸了,不管嬸嬸對我怎麼樣,但是她把我養大了。後來我啥也沒有給親媽買,你們說我做對了還是做錯了?
自那以後我和姐姐關係變得幾乎不聯絡了,但過節時見面也一樣會閒聊。是的長大了,都有各自的家庭了,親姐妹也會生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