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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寫過這麼多文章,讀者們都很認同的一個觀點是,男人喜歡講道理,女人卻喜歡看態度。

因為態度委實太過重要,見微知著,以小見大,看一個男人對你的態度,便能知道他以後會不會對你好。

這不是在開玩笑,男人對你的態度,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你在婆家擁有什麼樣的地位。

我們不鼓吹、也不鼓勵“娶了媳婦忘了娘”,因為畢竟父母是生你養你的人,但即便如此,一碗水端平也是有必要的吧。

畢竟妻子才是將要陪你度過餘生的人。如果總是偏心父母,而不偏心自己,嫁給這樣的人,你會好受嗎?

方芳就嫁給了這樣的一個男人。結婚前,她覺得這個男人千好萬好,為了這個男人,為了她胸中的那份愛意,她可以什麼都不要,這是愛情賦予她的勇氣,也是她的一腔真心。

這個男人家窮,於是,她決定什麼都不要地嫁進來,並且,她希望這個男人未來的日子會更好,她帶過來一筆存款,外加一輛車。

這可能是方芳未來很多年都無比後悔的事。

方芳不知道是因為自己不要彩禮還自帶陪嫁進門會是因為怎樣,反正自從自己嫁過來,丈夫待自己就變了,或者說,自己從沒有真正地認清過丈夫。

自打嫁進門,方芳發現,丈夫的口頭禪就變成了“我得聽我媽的”,“這事和我媽商量一下”,“過什麼結婚紀念日啊,有這錢省下來給我媽儘儘孝心不好嗎”。

當然,方芳也不是不通情達理的人,她不阻止丈夫“盡孝”啊,關鍵是丈夫的盡孝方式簡直聳人聽聞。

他一個月就5000的工資,全數上交,說是我媽養我這麼大,給點生活費怎麼了?

剩下方芳一個人大眼瞪小眼,合著老公沒打算給他們過日子留一點錢,這個男人、這個家要我一個人養?

魯迅先生說:“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

方芳爆發了。才嫁過來沒多久,她就發現,自己變成了一個“悍婦”。

02、

失望攢多了,脾氣就差了。

方芳也承認,發脾氣、吵架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式,如果可以的話,她也想和丈夫好好交流。

但現在這個“媽寶男”是真的不給她心平氣和講話的機會。但凡提到“你不能把工資一股腦地都拿給你媽”,丈夫就義正言辭:我媽從小把我養到大,孝敬她是應該的。

方芳就苦口婆心地勸:我沒說不讓你孝敬啊,但你考慮過家裡的實際情況了嗎?你要是工資上萬,你拿一半出來給爸媽我也都忍了,畢竟拿了5000還剩5000。(我個人覺得這個一半的比例還是有些誇張,可見這讀者是真的被逼急眼了,居然和丈夫這麼說。)

丈夫就回她:家裡不是還有你嗎?夫妻夫妻,什麼叫夫妻?同甘共苦才叫夫妻。她是我媽,你就得跟我一起孝敬她,你就得陪我一起吃苦。

沒法聊了。

當方芳試過正常的溝通不可以後,她的“悍婦”屬性被激發了,開始跟丈夫吵架,並且用大嗓門的優勢,把老公嚇的六神無主。

六神無主歸六神無主,丈夫的“覺悟”還是很高:你不就覺得我拿錢給我媽拿多了,你日子不好過了嗎?我跟你說,這一切都是你自願的!你不要沒事就抱怨,當初是你自己要嫁給我的,我也沒有求你。現在這不滿意那不滿意,算怎麼回事?

丈夫嘀咕歸嘀咕,不過在方芳的“河東獅吼”下,總歸是收斂了一些,每個月拿3500給他媽,留下1500家用。

真正壓垮方芳的最後一根稻草是,丈夫的年終獎。

5000的工資並不算高,還好丈夫是有年終獎的人,年終獎也就是十三薪,多拿一個月工資,丈夫估摸著年底能拿一萬,方芳覺得一萬塊錢加上自己的工資,也能勉強過個好年。

結果,她的丈夫真是手裡藏不住錢的。

快發年終獎的時候,就在拿琢磨,年關將至,怎麼樣在親戚朋友面前有面子。

思來想去,他姐的兒子滿月了,要辦滿月酒。

丈夫大手一揮,一次飯局上就承諾了,滿月酒,我給小外甥包一萬的紅包。

方芳真的快氣哭了。

結婚這麼久,沒過生日、沒過情人節,每天按時給老公做三餐,給家裡做衛生,活像個保姆。家庭主婦當完,還得在外自立自強上班賺錢,畢竟老公是會把工資大部分上交給他媽的。好不容易過年老公要發個年終獎,她還以為老公會給自己買點禮物,結果居然又是把錢送給別人?

03、

而她呢?已經這麼勤勤懇懇任勞任怨了,一年到頭了,丈夫連件新衣服都沒給自己買過,買菜錢都沒主動掏過一次。

差別待遇成這樣,她冤不冤?

越想越氣,飯局結束後,她一回家就開始罵。本來以前,她發發悍婦脾氣,或多或少,老公都會因為害怕而稍微妥協一些。

可這回,丈夫卻是吃了秤砣鐵了心,要包這一萬紅包。

估計這媽寶丈夫,一開始是好面子,才想著包大紅包,後來一琢磨,真情流露了,想起姐姐從小到大對自己多好多好,就下定決心非要包。

方芳在那罵個不停,他也不反駁,只強調那是他唯一的姐姐,從小到大對他最好的姐姐。

方芳的倔脾氣也上來了:你對你原生家庭的每個成員,都個頂個的好,有沒有想過,我也是你老婆。

她直接回了孃家,扔丈夫一個人在家洗衣做飯自己過。

這下,失去了方芳後,丈夫才知道一個人撐一個家有多難。洗衣做飯這些體力活就不說了,每個月生活要花的錢就壓垮了他。

年終獎雖然是要發了,可畢竟還沒發不是,5000的工資交了3500給母親,剩下1500活,也實在太難了。他厚著臉皮找母親要,母親一次性給了4500,加他手上的1500,一共6000,居然還是難以生活。

他們家房子是租的,兩室一廳市中心,一個月3000出頭,貸款買了小車,還好車不貴,車貸做到小2000,花完了這些一個月剩1000,怎麼過呀?難啊!

他終於明白,何為“不當家不知柴米貴”,方芳不是反對他重親情,對家人好,而是希望他能清醒一點過日子,重視一下自己的妻子,也正視一下生活的現狀,把精力更多放在自家的生活上。

他跑到岳父岳母家,連番道歉,才算是把方芳哄了回來。

這下,“悍妻”終於贏了“媽寶男”。

方芳雖然勝利了,可現實中仍然還有數不清的女人被自己拎不清的丈夫氣的七竅生煙。

04、

其實有一件事情,換位思考一下就明白了:男人絕不希望女人去做什麼扶弟魔,那女人又怎麼會希望男人拿自己小家的錢一直去填補或者說討好男人的那個大家呢?

還有一點,女人也很在意:你當然可以對你的父母,你的兄弟姐妹好,但你不可以忽視自己的妻子。試想一下,當妻子看到你對家人那麼好的時候,你卻對妻子說,你別買新衣服了,你別過生日了,你陪我吃苦是應該的。

心不寒嗎?

女人最害怕的不是吃苦,而是自己的付出被當成理所當然;她們心傷的不是那些金錢,而是你若有若無的對她們忽視。

婚姻與愛情,往往不是死於背叛,而是毀於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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