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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相關專業人士特地將出嫁的女兒也單獨解釋一下的時候,這其實表明,在我們這個老國家裡,將男和女當成一樣的物件來看待,這一天怕是要等待很久很久。人們本能的認為,女兒結婚就是出去,男人結婚就是增加人口,隨之變化的,也就是男女的權利和義務關係,雖然這些傳統觀念與法律條款相悖,可是這些觀念持續的太久,每代人還是堅持不懈地遵守著。

當女兒出嫁的時候,父母每每哭泣,認為女兒從此成為別人家的媳婦,彷彿某種關係的斬斷,女兒從此不能在自己的羽翼之下被保護,開啟了未知的命運。

我們來看下嫁娶的由來。

嫁:指女子結婚,跟娶相對,出嫁,女適人也《說文》,嫁是女子去男子家,女子無家,以男這家為家,故有“男以女為室,女以男為家”的古語。女子結婚就是歸家,《詩經》曰,“之子于歸”。

娶:男子迎女為妻,遠古劫女為妻。

這一進一出,伴隨著權利義務轉移,也伴隨著所有權的轉移,加之男尊女卑,女人入男子家門後,便自然而然被視為所有物,要為男子家盡義務。

歷史發展到今天,嫁娶雖然還固化為結婚相關的名詞,可是出嫁和迎娶的觀念依然存在。雖然有很多獨生子女的家庭,可是權利義務的重心仍然傾向於男子一方。

只有當人們真正去除出去和進來的概念,不再想著嫁給誰,娶了誰,而是將婚姻簡單地看成是兩個愛人之間的結合,彼此共享權利義務,而不是以父母為緊密紐帶的方式經營生活,只是對自己的小家庭負責。那麼,婚姻將更加純粹,兩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結合在一起,感情深厚了繼續生活在一起,感情淡化了可以考慮分開,而不是夾雜很多功利和算計。你得到多少,我失去多少,那樣的話,甘心與不甘心就不會特別敏感,彼此的人格也更加完整和成熟。

男方的父母不用擔心兒子被人分去了感情,女方的父母也不用擔心女兒被人欺負,兩個人相處地好就繼續生活,相處不好還有各自父母疼愛,離婚也不會是那麼疼痛甚至雞飛狗跳的事。

結婚就是結婚,不是我跟了你,也不是你照顧了我,不是嫁不是娶,只是男女為愛結合,兩個獨立的人在一起生活,經營自己的家庭,經營自己的事業,撫養共同的子女,更是彼此相待、包容、理解和尊重。那樣,婚姻將更清澈更高尚,在穩步中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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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男人和女人的衝突,都來源於不會"好好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