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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我和前妻自由戀愛並結婚,她主動追求的我。

前妻長相一般,但是,家裡有錢。原本以為,和她結婚,我就可以少奮鬥很多年。但是,真正和她結婚了:零花錢確實一直有,但是,她所有財產全都在她父親名下。

又因為前妻是獨生子女,所以,我對於她財產在她父親名下這件事,也沒有太在意。總覺得:遲早會過戶到前妻名下。因為,我壓根沒想過,我倆有一天會離婚。

遺憾的是,結婚第5年,前妻就對我膩歪了。在她因為一個帥氣的年輕小夥頻繁夜不歸宿之後,我知道,我們的婚姻即將玩完。

或許,會覺得一旦離婚,我並分不到什麼財產,所以,就想死耗著。

最終,前妻主動提出離婚。

離婚的時候,我只收穫了一輛我已經開了五年的車,當時買的時候五十來萬,離婚那會,已經不值錢了。

雖然不甘心,又能怎樣。

離婚兩年後,我遇到了我現在的妻子:我們倆個人算傳統意義上的門當戶對。

現任妻也有過婚史,她和她前夫離婚,是因為她前夫出軌。

我和現任妻的婚禮,我並沒有通知前妻,她卻不請自來,還隨禮十萬。

對此,我一點都不感激她,並覺得,這些都是我陪伴她5年應得的。

講真,當初如果不是覺得她有錢,我指定不會和她結婚。

很多時候,我們總喜歡戴著有色眼鏡看世界。

在很多人的認知裡:帥氣的、漂亮的就是好人;有錢的就是靠譜。

事實上,未必。

就好比:一個有錢人,如果不願意在你身上花費,那麼,Ta的錢和你沒有半毛錢關係。

你和你前妻結婚之後,你才發現,她的財產全在她父母名下,其實,你會有點失望,但是,沒料到五年後,她會主動提離婚。

離婚的時候,你的不甘心也只是因為:陪了她5年,只落了一輛不值錢的二手車。

現在,你有了新的婚姻生活,權當她隨禮十萬,是一個意外驚喜。

可以不感激,但是,應該放下所謂的不甘。

在舊時代的婚姻裡,女人看重的是男人的賺錢能力;在新時代的婚姻裡,或圖錢,或圖顏值。

但是,也別忘了:人品以及真感情,也是需要考量的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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