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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平等的雙方自願基於一定的感情基礎而達成的長期契約關係。婚姻關係具有法律效益,理論上來說是為雙方的情感、物質增添了正向的幸福籌碼。

可是,當網路上,"婚姻"和暴力血腥的詞語捆綁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時,由於婚姻發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劇越來越多時,我們不得不思考結束一段婚姻對於女性的意義,尤其是處於一段不健康的婚姻中的女性。

亦舒,獨立女性眼中的"離婚女人"

"我從來不尊重離婚的女人,不管她有什麼苦衷。"

自古以來,這樣對離異女性的偏見屢見不鮮,可悲的是,這樣的話是出自那位寫盡獨立女性人生百態的女性作家——亦舒之筆。

出身書香世家、家境優渥的亦舒,少年成名,獨立且張揚。她筆下的女性角色也多是才貌雙全的新時代女性。家境與才華的光環加持之下,亦舒在事業上可以說是一位矚目的新時代女性作家。

然而,肆意灑脫的她卻也曾毫不掩飾地表達過對離異女性的歧視。

在亦舒的這句話裡,新時代與舊思想沒有想象中的碰撞,而是以一種奇異的姿態共生了。正在見證經歷了一系列思想革命的少年時代的亦舒也會任性地、甚至帶著幾分驕傲地表達出這樣令人匪夷所思的見解。

當然,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生活的演進,亦舒也以親身經歷圓了這句話年少的妄言。亦舒前後經歷了三次婚姻,她對婚姻和人生的態度也一直在變化:第一段婚姻在貧窮和瑣碎中消磨殆盡,讓她明白物質對婚姻的重要性以及生存獨立的意義

在第一次婚姻失敗後,她在小說《我的前半生》中寫道:"每個人都應該結兩次婚。一次在年輕的時候,另一次在中年。少年時不結一次,中年那次就不會學乖,天下沒有不努力而美滿的婚姻,所以要爭取經驗。"

然而,她第二段轟轟烈烈的婚姻也因為她的任性慘淡收場。她第三次婚姻中歸於平淡低調的生活。

亦舒的經歷一直以來飽受爭議,伴隨著她的作品《我的前半生》《流金歲月》《喜寶》等作品搬上銀屏,亦舒本人和她筆下人物更是爭議不斷。

但毋庸置疑的是,亦舒仍是我們世俗定義的成功者,儘管她是一個離過婚的女人,她依然被很多人尊重、接受、喜愛。她自己就是這句話最好的反例——所以說,離婚從來不是評價一個女人是否值得尊重的標準,這樣的偏見根本無理可依。

世俗偏見下的"離婚女人"

毫無疑問,上文中的這句話以當下時代的視角是絕對不會被理解的。但現在,仍有人用此謬論佐證自己對於離婚女人的偏見。在說這句話時,我們不難想象亦舒所處的社會輿論背景與其動機。

在19世紀六七十年代,一個時局動盪、思想剛剛啟蒙的年代,一個大多數人都未從愚昧封建中出逃的年代,似乎隨口嘲諷一個離異女性無傷大雅,又或者說,這都算不上嘲諷,而是一種激將的說教——女人應該好好守住自己的婚姻和家庭,背棄婚姻或被婚姻拋棄的女人是沒有尊嚴可言的。

可能是因為孩子生養的問題,可能是貧窮誘發的矛盾,可能是第三者的危機,可能是以家之名被修飾的暴力……那麼多家庭破裂的"苦衷",不論原因、不論責任,都被不分黑白地追責女方。

直至今日,這樣的歧視依然存在。可怕的從來不是黑暗的存在,而是習慣了黑暗還為黑暗辯護,這樣的辯護者也包括部分受害者。人們看到關於離婚女性的偏見大多數會選擇沉默以對。

近幾年離婚率攀升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也湧現了不少二婚題材的影視作品,在觀看這些影視作品的同時,不難注意到彈幕區不少網友對於二婚女性角色的戾氣很重,"二婚女還這麼吃香?""現實中離過婚的女人怎麼可能有這麼優質的物件"更有甚者,在網路上提議,類似題材的電視劇電影容易教壞女人云雲。

婚姻裂縫裡的女性生活啟示錄

在一段婚姻中,女性付出的代價往往很沉重。在孩子、家務、工作的重重壓力下,可以說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一定程度上的影響,而女性在婚姻中可獲得的有效利益和付出大都不成正比。

儘管如此,婚姻關係也不會因這樣的犧牲而堅不可摧。我們來看看近年離婚的主要原因,令人唏噓的是,第一第二大原因分別是婚外情和家暴。據統計,三成以上的男性有婚外情經歷,而三成女性正在經歷或曾經經歷家暴。

一段婚姻的割裂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以現在被熱議的家暴現象為例。網紅拉姆的遭遇、方某洋案,還有新聞裡數不清的被家暴妻子……無數女性在家暴的陰影下喪失健康、尊嚴甚至是生命,樁樁件件駭人聽聞的家庭悲劇在新聞裡、在生活裡上演。

"家暴一詞,因為暴前面加了一個家字,便立馬變得格外隱晦,且很容易誤解。"中國人"勸和不勸離"的傳統以及國內關於家暴受害者脆弱的法律屏障,使家暴受害者很難及時止損,更別提維護其權益了。

這就催生了一個可怖的資料結果——家暴致死在婦女他殺中佔比四成以上,而無奈的是,被家暴女性平均受暴力35次以上才向外界求助

顯而易見,從比例上看,離婚的主要原因中女性的責任遠小於男性。而不健康的婚姻關係裡,女性更易受到傷害。

因此,婚姻中女性的自立自愛尤為重要。婚姻關係是平等的契約關係,互扶互助又彼此獨立才是健康的發展狀態,而不是用婚姻捆綁兩個人,一方完全依附或歸屬。

即使在對離婚女人諱莫如深的民國年代,甚至再往前推,在婚姻裡男女還不平等的古代,人們都知道封建婚姻對女性的不公,也明白世俗偏見對離婚女人的傷害。但為什麼這樣的不公會存在如此之久,這樣的偏見至今還不曾消散。

聚焦女性視角:偏見背後的隱痛

仔細想想,對離婚女人的偏見只是針對這一群體嗎?這僅僅只是因為過分看重婚姻的價值而造成的偏激思想表現嗎?當然不是,因為不被尊重的不是離婚的人,而僅僅只是離婚的女人。根本上來說,這不是對離婚的偏見,而是對女性的偏見。

哪怕在提倡男女平等的今天,這樣對於女性的偏見如綿裡藏針,藏匿於人們的思想深處,滲透著人們日常的言行選擇。

拿我們常說起的受害者有罪論來說,我們會發現受害者有罪論大部分是指向女性的,比如"誰讓她不反抗啊?""她幹嘛這麼晚一個人回家?""誰讓她穿成那樣,一看就不檢點""蒼蠅不叮無縫蛋""一個巴掌拍不響"當無端的傷害已然鑄成。

女性受害者得到的不是正義的聲張和法律、社會的保護,而是更深層次的來自親人的指責和陌生人的二次傷害。

很奇怪,總有些人將女性所受到的各種形式的不公和傷害以性別差異的說辭粉飾太平。當女生遇到校園暴力,就會有人跳出來質疑受害者肯定懦弱不合群,即便是指責施暴者,也愛拿性別做文章——一群女人宮鬥戲

性別歧視一直是職場上敏感的話題。而它的物件也大都是女性。當女性遭遇職場性別歧視,人們總能給出看似和諧的理由:女性體力上弱於男性,女性會因為生育耽誤工作,男性普遍更努力……

對於偏見的來由,真假虛實並不重要,我們都已經習慣了這樣的偏見,人們總說,"存在即合理",可很少有人注意到它的後半句,"合理不代表正確",可即使有人意識到其中的錯誤,也很難去改變現狀。

近日,楊冪在《脫口秀反跨年》中的一段關於性別的調侃引發眾議,其中一些句子被一些網友斷章取義惡意擷取並舉報,舉報的理由有"辱罵全體男性宣揚仇恨""製造性別對立"等。

一連串的新聞爭議不斷,關於性別的話題不斷髮酵。其實這段脫口秀,楊笠也在最後點名了其立意在於"人"的平等。女性主義出現的目的不是製造對立、企圖在性別上一決高下,而是尋求性別差異下的統一平等。

不論是為男性發聲還是為女性發聲,我們都不應該將其定義為女權或是男權。這只是一種反對偏見的聲音,是人們為消除偏見所作出的努力。

涉及性別爭議時,我們應該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和探尋本質的敏銳。婚姻的選擇也好,職場的抉擇也罷,我們都應該保持清醒,不被偏激的輿論誤導,不在錯誤的偏見裡迷失——我們都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和追求幸福的平等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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