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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關係,沒有質變,保留在比較簡單的程度,即便是記憶能停留很久,其實想起對方來的時候,更多也只是像朋友。

但是假如突破了朋友的界限,有了本質上的接觸,關係就不一樣了。

睡過的人,多久才能忘記?下面三們女士給出了自己的答案,應該可以回答這個問題。

牧女士

我跟男朋友分開的時候,真的特別傷心難過。分手是我提出來的,因為他揹著我跟別的女人曖昧,等於是劈腿在先。

被我發現之後,感覺還沒結婚就這樣,那就算他表示會回頭,會悔悟,終究也不安全,也沒意思,就決定放棄了。

但是我們相戀三年,我一直對他既上心又特別信任,本來都準備要跟他談及婚嫁了,誰曾想他卻做出了這種傷我至深的事情來。

關係是保留不下去了,但我的心卻好痛!

記得剛分開那陣,我茶不思、飯不想,整天渾渾噩噩,好像整個世界都黯然失色了。

曾經以為要很久才能忘記他,但是自從開始下意識的不聯絡(自己不主動聯絡他,他想透過任何方式聯絡我也從來不回覆),過了一年也就不再執著了,徹底走了出來。

現在我已經有了新的戀情,感情世界挺充實的,也不再留戀從前了。

符女士

我跟我的前男友,兩個人大學時代相識相戀,感情一直都非常深厚。

但是他父母卻不同意我們在一起,因為他家在他們當地還是有點背景跟地位的。

他父母想要自己兒子找一位至交的女兒當他家兒媳婦,一來我不是他們當地人;二來我家沒啥門第與財富,他們覺得我家配不上他家,我將來也幫不上他們兒子什麼,堅決不肯接受我。

我們是抗爭過,但是胳膊擰不過大腿,最終他父母給他辦了出國。隨後不久,他們家世交的女兒也跟著過去了……

後來的事情,大家差不多也能想到了。一個男人,遠離故土與戀人,人生地不熟,舉目無親,身邊只有那麼一個各方面條件都還相當不錯的異性。

最初的堅持後來也變成放棄了,而我,就這樣成了他的前任。

深愛的人,哪怕一年的聯絡,十年來也難忘記!

更何況我們的感情最起碼持續了4年多,直到現在,我一想起過去,心還會隱隱作痛。

貢女士

缺愛的人走出來就比較難,就像我。我當初也是將全部的感情都放在前男友身上了,特別痴心的那種。

但是呢,可能愛情這種東西,很難人人都視它為永恆吧?相戀兩年多之後,他有了別的自己認為更好、更合適的選擇,就把我給拋下了。

我不是沒有挽留與爭取過,但逝去的愛情,就如船過水麵一般,最初有很大的漣漪,但用不了多久,水面就恢復了平靜。

見自己的努力全都淪為了徒勞無功,我也就沉預設命放棄了。

儘管不再聯絡對方,對方後來也結婚成家,成為了我生命當中曾經的過客,但是因為性格的關係,也是因為有太多的依戀,所以我用了差不多五年多的時間,才漸漸釋懷,想起他的時候不再心疼。

像這種事吧,我覺得還是需要自己下定決心,痛也忍著才行。

因為你不忍著也是於事無補!然後時間久了便也風輕雲淡了。

現在回頭再想起他、想起從前,已經內心沒有什麼波瀾起伏了,感覺好像就是曾經看過的電影當中的情節一樣,流過的淚都變得不真實起來。

這種滋味還是蠻奇特的,總之我真的可以斷定:一切都已經過去了。

結語:

逝去了的情,留不住的人,已經消失了的過去,再留戀,也於事無補。

所以,不妨放下且忘記,這樣才是最正確、最明智的一種做法。但是呢,大家也知道,每個人的個性不一樣。

有些人,前腳分手,後腳就可以與別人開始新的戀情,用這種方法來化解失戀所產生的痛苦。但是也有人做不到,他們得花相當長的時間治療內心因為失戀而承受的打擊與煎熬。

這個時間有長有短,因人而異,沒有一定的標準。

世間萬事萬物,唯獨“情”字最傷人!

沒有人願意嘗試失戀的痛苦,但是很多人在自己的生命當中,卻必須經歷這樣的痛楚與遺憾,才能明白什麼叫愛情?

什麼樣的人適合不適合自己,才能學會成長與成熟,這也是人生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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