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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結了婚的人,知道在愛情裡最重要的是金錢,他們認為,彩禮是對一段感情最重要的判斷,能夠決定女兒以後的地位和重要程度,並且彩禮可以降低婚姻給女兒帶來的一些負面損失。所以,李東的丈母孃認為必須給彩禮,並且讓彩禮作為不動產完全給了女兒。

李東第一次去見丈母孃的時候,超級緊張,李東和樂樂是相親認識的,她作為家裡的獨生女,是掌上明珠,她媽媽從小就不讓她談戀愛,怕她會嫁到很遠的地方,會捨不得她,樂樂是一個特別乖的女孩,在大學裡努力學習,畢業後考上了老家的公務員,李東看到樂樂後,一見鍾情,於是一來二去,就順其自然的戀愛了。

李東雖然長得挺帥,但是他的工作並不是特別的體面,所以,樂樂的媽媽並不喜歡她。李東買了一堆東西,去了樂樂家後,媽媽對她冷眼相對:“聽說你在小企業上班,一個月能拿多少啊?”李東知道樂樂掙得並不多,所以就特別自信的說,自己掙的特別多,然後又繼續問她有車有房沒,問題特別多,李東認為自己的條件肯定可以,她的母親肯定會覺得可以,但是沒想到,她的母親表情很艱難,露出一種不開心的表情。樂樂的媽媽又把他數落了一頓,回家後,李東特別不開心,覺得自己不僅沒成功,還被人罵了一頓,心裡真不是滋味。

後來,李東換了輛新車,為的就是不讓自己的面子受損。換了車以後,樂樂很開心地拿著戶口本來找李東,說他倆可以結婚了。說到彩禮,李東的媽媽與樂樂的媽媽說既然車子換了,彩禮就按最少的來吧。但是樂樂母親特別不開心,就說那也太少了,要不就八萬八,然後我們這邊會陪嫁十萬。

彩禮問題結束後,但是後面又出現一堆問題,剛開始是說好的只買三金,但是樂樂的媽媽在旁邊看著,一個戒指就要了三萬多,並且選婚紗的時候,樂樂的媽媽必須讓買一套,不讓租,最後,樂樂選了一件很喜歡的婚紗,但是李東很不開心,丈母孃還把陪嫁都給了女兒,讓她存起來,不讓李東碰一下。最後,李東氣憤壞了,就打算結婚以後就不孝順她的丈母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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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是不是所有的關懷,都要在失去後才會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