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背叛而分開,可以說,被傷害的那一方,如果當初選擇不原諒,那麼分開之後再重合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
不過如果不是因為觸及底線的問題,而是因為個性方面的差異、共同生活當中的瑣事造成的矛盾與分歧分開的,這樣的夫妻離了之後還能再重修舊好、再續前緣嗎?
這個問題,下面這位女士或許能給出比較準確的答案。
她說:“離婚十年,前夫來求複合我才知,一個人的愛,都是有期限的!”
相信聽過她的敘述之後,大家會對感情與婚姻,又有了更深、更直觀的一些瞭解。
01
戴晨與前夫潘希已經離婚整整十年,現在她已經人到中年,44歲了。
離婚之後,她也曾經試圖再婚,可想要再婚的男人,還是太現實、太精明、太功利了!
前後接觸交往過好幾個男人,都沒能找到特別安心、特別滿意的那種感覺,最終既不想委屈自己,也不想委屈孩子的她,就沒有再婚,一直帶著兒子生活。
她與前夫之所以當年會離婚,並不是兩個人之中有人背叛了婚姻、做了什麼觸及婚姻底線的事情,而是兩個人三觀迥異、性格不合。
可以這麼說,沒有觸及原則問題的離婚,是解脫,也是遺憾。
因為分開之後,就不必成天因為一些芝麻綠豆大的事情,意見相左、達不成一致而爭吵不休了,心情也自然痛快了起來。
但是也因為雙方之間真的也不存在什麼特別大的矛盾與意見,就斷送掉了一段曾經付出了很多時間、精力與真心的緣分,未免給人太可惜之感。
離婚之初,戴晨有時候也會後悔,甚至內心還有這樣一種僥倖跟期待:“要是他後悔了,回來求我複合的話,可能我會答應他。”
只是,她的前夫一直沒有這種表示與行動,漸漸地,她也就釋懷、放下了……
02
時間一晃就到了現在,除了上班之外,戴晨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到了今年已經19歲的兒子身上去了。
孩子已經考上了大學,從父母離異到他高考畢業這段時間,他的成長、他的學習,都離不開母親精心的呵護、照顧與陪伴,戴女士付出的心血有多少?可想而知。
她的前夫,也在金錢、物質上面給予了一定的支援與幫助(主要就是養孩子這一塊),有時間的話,也會把孩子接過去一起生活幾天,不過像戴女士這樣全心全意對待與照顧孩子,也確實沒有。
戴女士呢,也從來沒有關心過前夫的感情新動向,反正十年間,這個男人也擁有過多段新的感情,接觸過不少異性,中間還跟女人階段性同居過,只是不知為何,也沒有再婚。
對她而言,這些都已跟自己無關,也根本不重要了。
他們除開只是孩子的父母之外,已經沒有什麼別的關係了。
只是讓她沒想到的是,就在不久之前,這個男人卻跑來提複合,稱這麼多年過去,兩個人還依舊單身。
孩子長大了,往後他們只會越來越孤單寂寞,不如再試著一起生活看看,或許老了能當個彼此陪伴對方的伴。
要是換在剛離婚之後不久,或許事情會有轉機,可是現在聽到之後,戴晨內心一片平靜無波。她明白自己內心對這個男人的愛情,也已然消失了。
而生活中他們無法理解對方的思想的這種現實,即使過了多年,也很難真正契合。
思前想後,她拒絕了對方的提議,還是選擇繼續自己一個人過。
03
他們年輕的時候,曾經特別真摯地愛過對。但是結果也說明了,愛不能成為婚姻當的全部。
細節當中能夠彼此妥協和磨全,才是最讓人動心且安心的重要元素。
他們之間,恰恰是缺少了這些最重要的東西,所以很難以夫妻的身份幸福快樂一起生活。
就算勉強嘗試,時間一長,估計相處情形又會像從前那樣,苦惱與麻煩註定會比開心融洽多。
再加上愛情這種婚姻當中必不可少的東西,現在戴晨都已確定從對方身上找不太到了,所以,對她而言,複合就成為了不可被接受的一種提議了。
面對她的拒絕,前夫還有點覺得無法理解,追問道:“為什麼就不能看在過去我們真心相愛的份上,再給彼此一個機會試試看呢?“
戴女士微笑看著他,淡定回答道:”因為一個人的愛,是有期限的。我也是現在才發現,我們的愛,已經過期了。“無需再多言,如此回覆,已然足夠。
結語:
這不是一個單純的等不等待的問題,而是必須承認兩個存在三觀、思想上面非常大的分歧與溝通障礙的男女,根本就不適合長期一起生活的這樣一個殘酷的事實!
因為這種原因離異的夫妻,就算在接下來各自生活的漫長時間內,沒有找到新的物件、沒有擁有新的婚姻與家庭,也不代表他們就能看在往日的情分上覆合成功。
如果是那樣的話,估計當初也不會離。衝動離婚的男女,才有複合的可能。
經過深思熟慮、明白自己與對方完全是兩個世界的人,沒辦法理解對方的想法,也沒辦法接受對方的性格與行事風格,呆在一起過日子的感覺就像是天敵在自然界狹路相逢,這樣的婚姻,便絕對不會有成功的可能。
除了放棄之外,真的也不可能有第二種避夠彼此遭受傷害的可能了。
這也提醒了廣大未婚男女一句:婚姻絕非兒戲,婚前不要光看兩個人有沒有愛情,也得檢查一下彼此的三觀、人品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
免得婚後因為這些方面的差異過大而導致婚姻失敗,那樣雙方付出的代價,就未免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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