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地區興起的兩頭婚,也即男不娶,女不嫁,不要彩禮和嫁妝。夫妻二人生兩個孩子,一個孩子跟男方家庭姓,一個孩子跟女方家庭姓,男女雙方都跟原生家庭保持一定的黏性。
看起來開明、平等,但其實不適合所有人,只適合有一定經濟實力的獨生子女家庭,家裡有財產需要繼承,卻無人可繼那種。那就女兒生一個孩子跟男方姓,生一個孩子跟自己姓,將來女方家族財產也由這個孩子來繼承。
兩頭婚的產生,其實並非源於開明的現代思想,恰恰是由傳宗接代、延續家族香火的強大傳統催生的。
我們父母那一代,由於計劃生育的原因,只能生一個孩子,生了女孩將來嫁出去家裡香火豈不就是斷了?怎麼辦?
女孩可以結婚但不嫁出去,生的孩子留一個跟自己家族姓,接過傳宗接代的重擔唄,兩頭婚由此誕生。
兩頭婚看似對女性公平,其實不是的,甚至可以說在兩頭婚裡,付出最多的是女性。無論願不願意,她都要生兩個孩子,一個給夫家傳宗接代,一個給孃家傳宗接代。而夫家不用給彩禮,不用懷胎十月,白得一個孩子,比找人代孕可便宜多了。孃家也是,不用出嫁妝,不用把女兒給別人,就能得到一個孩子來繼承家業,多好的事。
可以說,如果沒有愛,女性在兩頭婚裡,不過是生育工具罷了,沒有得到半點好處。相反,不是兩頭婚的由夫婦二人組成的獨立新家庭,他們可能可以只生一個孩子,甚至有不生孩子的自由。但兩頭婚不同,早早就預定了兩個孩子,一家一個。
當然,如果是有鉅額家庭財產需要繼承,不想家產落入他人之手的家庭,兩頭婚無疑是最好的形式。因為即使兩個人結婚,各家的財產還是歸各家,沒有過多牽扯,容易清算。未來只留給跟自己家族姓的孩子,挺公平的。
但是如果原生家庭沒什麼財產需要繼承的,特別是經濟實力稍弱的,兩頭婚可就弊大於利了?為什麼?因為兩個孩子所受的待遇可能完全不一樣。
之前就有媒體採訪過兩頭婚的親歷者,有位妻子訴苦說,第一胎孩子出生,丈夫照顧無微不至,請最好的保姆,買最好的奶粉,把寶寶捧在手心裡養著。
然而第二個孩子出生後,所受的待遇就完全不一樣了,保姆不請,甚至奶粉丈夫都不肯買,丈夫說第二個孩子不屬於他們家的,讓妻子孃家出錢養,不關自己的事。
妻子因為懷孕接連生養兩個孩子,事業不得不中斷,賺錢能力肯定沒有丈夫強,如果孃家經濟實力弱,兩頭婚對她來說就是一場災難。因為男方可以把養育另外一個孩子的責任完全推卸掉,還理直氣壯。而妻子如果自己沒有收入,又無法仰仗孃家的話,在兩頭婚裡將失去所有的話語權。
如果沒有錢,兩頭婚對女性不是公平,而是殘酷。如果沒有愛,兩頭婚對女性,不過是傳宗接代的生育工具罷了。
女性真正的強大與獨立,不只是可以決定讓孩子跟自己姓,而是可以決定生不生孩子,生幾個孩子。無論結不結婚,都擁有掌控自己人生的能力。
無論如何,希望我們結婚生子,並非只是為了傳宗接代,而是為了愛,為了體驗為人父母的樂趣,在由愛組成的家裡,不用算計與衡量,只有心甘情願地為彼此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