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同言
活得糊塗。這是很多人在生活中的真實寫照。
在做一件事之前,或者是在踐行一個想法前,很大一部分人,其實都沒有真正想過最後的後果,而是抱著一種僥倖的心裡,先把事情做了來。
所以,你會發現,其實很多事沒有你想得那麼複雜。
人心,有時就是一個閃過的念頭,就可以鑄成大錯。
不能夠及時止損,讓此成為生命中最大的劫。
一個姐姐告訴說,她上個月離婚了。離婚的時候,他們都還有感情,不過因為她的問心無愧,所以她表面上露出來的情緒,比較坦然。
她像個沒事人一樣,處理好各種事情,安排以後的事。她從來都沒有這樣理智和利落過。
而她的老公,不,現在應該是前夫了,則像個做錯事的小孩,一直妄圖得到她的諒解。
她不同意,正因為她愛他,所以她不能同意。像她這種對感情有潔癖的人,無法忍受自己的愛被粘上任何汙點。
一旦有了,她寧願忍痛割除,也不願意它像心病一樣,成為困擾自己一生的噩夢。
離婚那天,他們領完證,出來的時候,她的老公突然轉身抱著她,說了一句對不起,就開始崩潰大哭。
他從來沒有這樣。她原本想要伸手抱住他,但最終還是忍住了。她沒有回頭,一直向前走,心裡隱隱明白,他肯定還在後面看著自己。
這一刻,她才悄悄哭了。
他們一共七年的感情,戀愛兩年,結婚5年,以前她從沒想過,有一天兩個人會走到這一步,就像她始終都認為前夫背叛的理由荒謬而可笑。
她的前夫說,因為自己只談過她一個,所以時間長了,漸漸有了好奇之心,後來認識一個女生,兩人變得曖昧,再到最後悄悄在一起。
她發現的時候,他們已經在一起接近兩年的時間。
她的前夫說,自己對她才是真愛,是想度過一輩子的人,至於外面那個她,他從來都想過和她的以後,也明確告訴過她,不會和她有將來。
所以,他肯定不想這個家因此破裂,希望她能夠再給一次機會,讓自己彌補。
可是,她說:“這能彌補回來嗎?你事情都做了,你們在一起兩年了,我相信你心裡有這個家,也有我,但是我不能忍受你的三心二意。你也是我的初戀,我也只談過你這一個男生,我就不會因此做對不起你的事,無論怎樣我都不會。所以,你不能彌補我,因為我很介意。”
其實,在生活中,她的前夫是一個比較尊重她想法的人。這次她堅決要離婚,他也依舊說,如果非要這樣,她心裡才能好受的話,那麼自己同意離婚。
她看得出來他的不捨,還有心中對她實打實地關心和歉意。
但是,這一切能夠怎樣呢?
大家都是成年人,成年人做事就得考慮後果,就得為自己的言行買單,如果所有的後悔和道歉都有用的話,就不必有那麼多的遺憾和錯過了吧。
但是,錯了就是錯了,做錯了事,就好像是一張被揉皺的紙,無論你怎麼把它鋪平展開,都還是無法掩蓋曾經的痕跡。
放縱慾望,毀了他們七年的深情。
她不能裝得像個沒事人一樣,繼續過著以前的日子,只要看到他,她就會想到這件事。
她曾經所有對兩個人未來的美好向往,都隨著這件事的出現大打折扣,她的心裡還是沒有完全放下他,但是從此以後,卻也不能再裝進一個美好的他了。
與其勉強下去,彼此折磨,倒不如從一開始就放兩個人一條生路。離開了,心中的結反而散了,以後煩惱也少了。
她說:“我以前就給他說過,我能原諒感情中很多的錯誤,能夠包容對方的很多缺點,但是背叛和家暴這兩件事,我不能容忍,一旦有了,只有離婚這一個結果。”
所以,她才認為他明知故犯。
大概是平時他們的感情也不錯,所以他總是認為自己犯了這樣一次錯,就算運氣不好被發現了,也能得到她的諒解吧。
婚姻裡,遭遇另外一半的背叛,能不能諒解其實是個沒有固定答案的問題。
可能不同的人,會完全給出不同的答案。
周國平認為,在兩人相愛的情況下,各人仍然可能與別的異性產生瓜葛,這是一個可在理論上證明並在實驗中證實的確鑿事實。如果,你的愛人偶然出軌了,他的建議是,倘若你對你們的愛情仍懷有基本的信心,就可以本著人性的理解予以原諒。只是,萬事都有限度,如果背叛成為常規,那就有理由懷疑這個人不具備做伴侶的能力。
他認為,喜新厭舊雖說是人之常情,但人情還有更深邃的一面,就是戀故懷舊。
生活中,我也見到有的女人面臨背叛,根據現實的種種因素出發,最後還是選擇原諒。
這是最為基本的利弊判斷。
兩個人在一起能夠生活多長時間,肯定不是光由愛不愛這件事決定的,愛是兩個人在一起的基本條件,而能夠影響最終結果的,還有太多其它的原因。現實,很多時候總是比我們想象的殘酷。
不管做哪種選擇,其實也都是根據自身情況出發,做出最為有利的選擇。
原諒也好,不原諒也罷,其實結果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無論如何,都不能太委屈自己,每個人最終在意的東西都不同,所以肯定選擇也會不一樣。
婚姻,是一條漫長的路,在一起的時間長了,那些平淡如常的日子,總是讓人漸漸失去最初的心境,也不是說完全不愛了,因為光是已經習慣一個人,就註定這場牽絆深入人心。
但是,人心很多時候並不唯一,有些人在一個地方停留久了,人心就像風箏一樣,變得想要到處飛。
婚姻,是一紙契約,一旦簽訂,本身就需要遵循一些規則,約束一些行為。
如果,一個人無法控制自己內心的慾望,破壞了這些契約和規則,就要付出相應的代價。這,原本就是婚姻的其中一種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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