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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晚:好的,安排!

這位網友跟我年紀差不多,也是一個二胎媽媽。最近,她遇上了一件既開心,又煩心的事情。因她比我年長兩歲,就稱呼她為芳姐吧。

面臨拆遷的這套房子是芳姐父母留給他的單位買的那種老房子,早在一年半前他們就得到了拆遷通知,因為老房子地段不錯,補償的價格也叫人滿意。老房拆遷,有兩種補償方式,一種是還產權房源,就是補償一套具有大產權的房子。二是直接給錢。考慮到家裡有兩個孩子,未來還要買房,且根據他們目前的經濟狀況,能夠買到第二套房的機率幾乎零。於是,芳姐在徵收意向書補償方式上選擇了還產權房源。

按說,這是皆大歡喜的事情,可芳姐的老公不同意,希望直接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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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姐說,三年前,正在上班中的老公突然腦出血,直接半身不遂。聽到這個訊息時,她都傻了。她以為腦出血這種病只有那種上了年紀的老年人才會得,誰能想到她老公年紀輕輕才三十多歲就得了這個病。老公病了,沒法繼續上班,可社保醫保這塊兒還得交,藥還得繼續吃。

芳姐老公想要錢的目的很簡單,因為家裡現在缺錢,且以後可能還會用到更多錢,留著錢比留著什麼都強。

芳姐呢,也有自己的理由。

第一、老公病情穩定,暫時不需要擔心大筆費用支出。

第二、孩子們現在的花銷也還不多,且手裡還有部分積蓄。

第三、以後孩子們越來越大,花錢的地方越來越多,現在補償的錢看著是多,但不做投資的話很難保持。他們都是普通人,也不會做什麼生意,拿到錢也只能是存到銀行裡。要房子的話,可攻可守。根據目前的趨勢,房價還是在上漲的,如果將來需要用錢,可以再將房子給買了,但現在不要房,將來一定買不起房。

第四、家裡是兩個男孩兒,因為老公不能上班的緣故,負擔已經很重,以後能給孩子的扶持有限。當然,孩子們若是自己爭氣,將來能買房買車最好。可若孩子們沒有能力,作為父母至少能給兩個孩子一人留一套房子,等他們長大了,好歹有個住的地方。

可不管芳姐怎麼跟他老公擺事實,講道理,做分析,他老公就是不買賬,就是堅持要現錢。因為老公的病情,芳姐也不敢跟他爭吵的太厲害,只能自己生悶氣。元旦單位本來是放假的,可她主動提出值班,就是不希望待在家裡,她覺得壓抑的慌。

芳姐跟她老公還說有很深的感情的,在她老公病了之後,她自己也在努力的支撐起一個家。她也明白老公為何堅持要錢,因為擔心久病之後無夫妻,芳姐還年輕,他擔心將來離婚之後,自己什麼也沒有,連個看病錢都沒有。儘管芳姐一再表明心跡,絕不會離婚,不會不管他,他還是不放心,甚至說芳姐不願意要錢而選擇要房子就是在防備自己,還賭氣說那房子原本就是芳姐父母留下的,他的確沒有權利要求。

別人趕上拆遷都跟過年似的,她趕上差遣,卻覺得跟招惹上了大麻煩似的,這日子反倒過的不如以前順心了。大家說說,芳姐應該堅持嗎?是要房更好,還是要錢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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