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民法典似乎很遙遠,但作為管理普通人日常公共的基本法典之一,民法典比起刑法等法律更值得我們關注。這兩天收到一條讀者來信,在聽完讀者劉娜的故事後,我陷入了深深沉思,藉著劉娜的故事也給所有女性敲響警鐘:靠著年輕和美貌獲得的一切,遠不如自身實力來得踏實。
剛開始我還驚訝於怎麼會有這麼猖狂的歹徒,但隨著聊天的不斷深入,我才意識到劉娜跟一般女生不一樣,她是個小三,一個靠著美貌和青春博得男人喜歡的小三。
劉娜跟自己口中的“丈夫”張勝是在畢業那年的招聘會上認識的,張勝其實也不算是大老闆,只能算是一個白手起家的個體戶,靠著拆遷和吃苦耐勞的性格在杭州這個準一線城市裡站穩了腳跟,當三年前的劉娜還在為房子租金犯愁的時候,擁有著四五套房子、開著小公司的張勝成了她眼中的大老闆。
劉娜本來想去張勝的公司做個小文員,但那天的招聘結束後,作為老闆的張勝卻提出要跟劉娜私下聊一聊,順便為她解決一下住宿問題。雖然社會經驗不足,但面對開著沃爾沃,穿著光鮮的張勝,劉娜還是鬼使神差地跟著去了,在那之後所發生的的一切都變得“順理成章”。
但劉娜不知道的是,張勝這樣的小老闆不過是手上有了點小錢,想過一把將“女大學生”金屋藏嬌的快樂,本質上沒什麼文化的張勝最喜歡劉娜這種同樣不是名牌大學畢業,但好歹是個女大學生,沒什麼江湖閱歷,三兩句話就被騙到手的小姑娘。
不需要名牌包包,更不需要奢侈生活,只需要一個溫暖的小窩,和一定的生活費,張勝就過上了“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的幸福生活。而劉娜同樣也是如此,只需要在張勝來的時候伺候好,就可以過上每天睡到自然醒,天天樂不思蜀,毫無壓力的生活。
但就像是作家張愛玲說得那樣:當婚姻裡的一方淪為另一方的附庸時,就註定了這段感情沒辦法善終。當劉娜稀裡糊塗過著自己所謂的“安穩日子”的時候,她的危機也正在一步步逼近。
事後再回頭看這荒唐的三年時,劉娜悔不當初,就像是我跟她分析得那樣,她至少有三次機會能夠擺脫這樣的生活,但都被她一一親手放棄了。
和劉娜一樣畢業後留在杭州的同班同學並不少,絕大多數人都靠著自己的能力站穩了腳跟,當然絕大多數人都還過著租房的生活,但他們找到了自己的伴侶,在小小的出租房裡過上了壓力很大卻也很溫馨的生活。原本劉娜也有非常知心的閨蜜,但漸漸地在得知劉娜的生活狀態後,她們都漸行漸遠了。
曾幾何時,劉娜也曾想過要斷掉這段畸形的感情,但每每想到自己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得到別人努力了這麼多年都沒辦法得到的生活,劉娜就猶豫了。這是劉娜的第一次機會,也是她淪陷的開始。
在被“金屋藏嬌”的日子裡,劉娜曾想過要繼續工作,或者學習一些新的技能,但每到這時候,將她摟在懷裡的張勝就用一種毋庸置疑的口吻告訴她:“你再努力也賺不了什麼錢,而且有我在,你不用為錢擔心。”當人格被自我閹割,劉娜把自己的後路都交給一個本質上根本給不了她任何承諾的男人時,就已經註定了她深夜被掃地出門的悲慘結局。
直到被掃地出門後的劉娜才意識到,自己有多不瞭解相伴三年的“丈夫”張勝。張勝並不是杭州本地人,早年間來杭州打拼後娶了當地人的妻子,所謂的拆遷分了幾套房都只不過是妻子家的房子,跟他沒有半點關係。從張勝創業開公司起,張勝的原配就退居二線,專心相夫教子,如果不是前段時間被熟人無意中說破,張勝的妻子根本不會想到丈夫居然在外面有個小三。
而一直活在福樂窩裡的劉娜卻相信了張勝口中的故事:妻子只不過是個什麼都不懂,得了重病的農村女人,只等著對方一死,就將劉娜扶正。劉娜就在這樣的謊言裡一直等著,一直等到正妻原配帶著孃家人來把她掃地出門,才追悔莫及。
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更是讓劉娜瞬間陷入了絕境。張勝的原配一紙訴狀將劉娜告上法庭,不僅凍結了劉娜的所有信用卡,還收回了掛在自己名下的一輛車,最後還根據銀行流水,向法院主張劉娜返還每月兩萬的生活費。
按照最新的民法典規定:夫妻共同財產不可以由一方擅自處理,換言之,劉娜每個月拿著的兩萬生活費都是張勝夫妻的共同財產,連那個張勝給她買的車也是共同財產。更重要的是,張勝原配妻子的訴求是完全合理合法的,得知結果的劉娜哭著問所有人:“那我這三年的青春賠償金呢?我還為他流過兩次產!一點補償都沒有嗎?”
就像是三年前的劉娜一樣,在杭州這座城市裡,劉娜再次一無所有;但和三年前不一樣的是,這一次的劉娜背上了沉重的經濟負擔,而那個說著要給她一輩子幸福的男人,早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
“婚外情裡的女人得不到一點法律保障,永遠不要妄想靠著美貌和青春上位。”這是劉娜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沒有人知道這個今年才27歲的姑娘,該怎麼繼續走下去?大家覺得劉娜這樣的女生值得同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