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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和現任妻結婚,單純因為她年輕貌美。我就是大家所謂的新時代陳世美。

和前妻大學情侶,大學畢業後,一起留在上學城市工作,工作次年,我們結婚。婚後過了將近十年租房子的生活。

有錢之後,買了房子,人也飄了。

和現任妻經朋友牽線認識,當時,只是想著,有錢後,找個情人,見怪不怪。但是,真正和現任妻交往之後,才發現自己越陷越深。

期間,有過思想鬥爭,最終,我還是選擇了做負心漢。

和前妻離婚的時候,我把房子留給了她和孩子,且給了前妻20萬塊錢。

真正和現任妻婚姻重組了,才發現:和誰結婚,都差不多。

在對現任妻的美貌不再那麼留戀的時候,我開始有一種對前妻和我們孩子的虧欠。

事實上,在當今時代,一個普通上班族,獨自帶著孩子的生活並不好過,更何況一個女人。

在此情況下,我曾當著現任妻的面,給過我孩子幾次零花錢,換來的是現任妻的不開心。

不想再因為這些瑣事爭吵,之後,我只能偷摸著給前妻錢。

現在,雖然我和前妻已經不再是夫妻,但是,如果不是因為我貪婪,也不至於造成現在這種局面。

欠前妻的人情債,估計我這輩子都還不完。

如果婚姻沒有約束,沒有責任和義務,那麼,有錢的男人都會找年輕的女人在一起生活;有錢的女人一樣會找年輕的男人一起生活。

就因為婚姻中有了約束,所以,很多婚姻才能維繫一份白頭偕老。

期間,我們看重的是禮義廉恥以及婚姻中的責任和義務。

然,有些人則會在染指婚外情之後鬼迷心竅,這時候,為了所謂的自由、真愛,把責任和義務拋之腦後。你當初和你前妻離婚的時候,不也是因為相互喜歡嗎?

事實上,所有的感情都是高開低走,在一起時間久了,會出現審美疲勞,會出現矛盾。這時候,難道就必須重新換個人來愛嗎?

我反倒覺得,夫妻在一起久了,那種因為時間而積累的親情,才最珍貴。

你現在確實有些後悔和你前妻離婚了,但是,已經有了新的家庭,就應該不再讓你現任妻走你前妻的老路。

所以,你顧及你現任妻的感受,並偷摸著給你前妻錢的做法是對的。

不能挽回的事情,就必須去面對現實。

或許在金錢層面的補償,也算是你償還良心債的一種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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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餘生,一個人過,也很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