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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民法典》的出臺,離婚的限制變得更加嚴苛。無論是離婚冷靜期的設定,還是對出軌和同居的模糊認定標準,都無法改變一個現實,離婚的越來越多,結婚的越來越少。
我們都知道,離婚絕對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它是一種殘忍的自我否定,也需要無情切割的果斷和勇氣。事實上,能夠和平放手的並不多,一地雞毛才是離婚的常態。
正是因為離婚帶來太多的狗血,在面對婚姻時,越來越多的人更加慎重,也變得更加害怕。
一個不得不接受的現實,那就是婚姻也無法成為愛情永恆的保障。
在人間三十年,看過了太多喜樂,我明白,和誰結婚,都不一定是一輩子。
1沒有人天生就要結婚,就像沒有人天生就適合做妻子、做丈夫。
結婚不應該是人生目標,雖然它已經被人類社會曲解了幾千年。
在傳統中國,成家立業,傳宗接代是人生的終極目標。
然而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越來越看到現實的殘酷性,野心匹配不上能力的多如牛毛,每個人雖然成家,卻只能淪為社畜,最後成為婚姻家庭的奴隸,碌碌終生。立業成為痴心妄想,能夠平安喜樂地活著就已經是謝天謝地的事了。
在彩禮、房子、車等經濟壓力之下,找到人生另一半已是不易,傳宗接代更是無從談起。所以,傳統思想的餘威,仍然紮根在父母等老一輩的思想中,但是依然無法改變這樣一個現實,那就是傳統在瓦解。
2人應該為誰而活?這是一個值得認真思考的問題。
我們總是要面對父母、面對社會,肩上總會擔負起不得不承擔的責任,無論男女,無法逃脫。
然而,我們又總是很清楚的知道,人應該為自己而活。只有自己活好了,才有能力去承擔責任,否則只會成為父母、社會的累贅。
很多時候,雖然明白這個道理,但在面臨抉擇時,卻多得是身不由己。
例如應酬不想去的相親,和一個完全陌生、沒有交集的異性展開決定一生命運的婚姻。
在這樣一個明知十分荒誕,不會有結果的過程中,消磨自己。
3其實這個世界,每個人最稀缺的不是金錢,而是勇氣。是堅持自己,永不放棄的決心。
我們總是在乎這個世界的眼光,用別人眼中的成功作為評價自己的標準。很多時候,活成內心中自己最想要的樣子就足夠了。
要想做到這一點,首先就是要認清自己。
很多人,仍然在尋找另一半的路上蹉跎不息,他們的內心被虛幻的表象所迷惑,顏值、身高、金錢、房子、汽車、名望、幽默的口才,迷人的微笑......
其實,我們都知道,很多時候,我們在乎的並不是這些。
流光易逝,容顏易老。驅散這些遮眼的迷霧,我們真正需要的其實是一個愛我們的人,和一顆愛我們的心,僅此而已。
4“你愛我,我愛他,他愛她,她愛你,我不愛你!”
雖然只是一個簡單的話,卻道盡人間悲歡,人生的悲劇莫過於此。
我們從不會珍惜愛我們的人,我們只會在乎我們愛的人。
兩個相愛的人如果走到一起,應該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可是,我們並不知道愛我們的人究竟愛我們什麼。
我究竟何德何能,承蒙欣賞?
這樣的猶豫和懷疑,相信每個人的內心都曾自我剖析過。
還有人說,我長得這麼醜,你是有多沒底線,才愛上我?
其實,何必在乎呢?勇敢的去愛吧!
5相愛說到底是一件極其簡單的事,彼此欣賞就足夠了,剩下的考量全都和愛這件事情沒有半點關係。
一些人因為事業未成,覺得時機不對;而有的人在乎,對方可能無法接受自己丑陋的另一面。
理由千奇百怪,只要你想要,我這裡全都有。
如果哪一天不愛了,分手就是了。
然而這樣的灑脫,卻要接受道德的考究,承擔社會的批判。
不過,如果一方的愛,換不來另一方的平等相待,那麼在一起,只會增加兩個人的痛苦,而這些痛苦,道德不會管,社會選擇性無視,默默承擔的終究是自己。
所以,不愛也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只不過結束它卻有那麼多牽絆。
6最後,希望你能遇到一個你愛的,並且愛你的人。
不過,千萬不要心存樂觀。
沒有一件事情能夠長長久久,愛情也不例外,婚姻不外如是。
重要的是,不要丟失了愛人的能力。在該愛的時候就愛他個轟轟烈烈,在不愛的時候,也要學會灑脫分手,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畢竟愛誰,和不愛誰,都是我們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