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年齡26,大專學歷,文職工作,月薪4000。身高158,體重48,五官端正,三觀正,會做飯,能做家務,不追求名牌,不奢求,愛好看電影,讀書,唯一有追求的是吃,愛吃。
擇偶標準:
1.與本人三觀一致
2.身高168以上,身材不胖不瘦,五官端正。
3.大專或以上學歷,有穩定工作,收入6500+
4.年齡26-30歲,成熟穩重,人品好,做事有擔當,積極向上,性格開朗。
5.原生家庭關係融洽,孝敬父母(非媽寶男)
6.婚後家務一起分擔,共同生兒育女(如果因為女方產後一段時間在家帶孩子,打理家庭,沒有收入,男方因此覺得好人一等,認為女方沒有付出的不要。)
7.彩禮不要求,看男方心意,有自建房三層以上,有便宜車子代步即可。
8.婚後十年內有計劃買房,主要方便孩子上學。
9.春節,中秋在家過,元旦,端午孃家過。
10.經濟女方主導,合理分配,一起為以後生活計劃。
11.男方以及父母沒有外債。
13.認為女方當家庭主婦,理所當然的要包攬全部家務活,認為是沒有為家庭付出的堅決不要。
14.雙方都有工作的情況下,男方下班當甩手掌櫃的,當大爺的不要。
以上就是本人的擇偶要求,這很過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