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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方舟是我一直挺喜歡的一位中國女作家,倒不是因為她的文字有多麼迷人,而是我喜歡她身上那種敢於面對真實的勇氣。
有一集《圓桌派》節目裡,幾位嘉賓談到“分手”的話題,蔣方舟表示如果自己被對方提出分手,她不會自艾自憐,而是很平靜地接受,然後會盡力搞清楚自己為什麼會被“拋棄”。
如果是自己在處理情感方面存在問題,那麼就及時修正,避免下一段感情重蹈覆轍。
一段感情失利,轉身離開,自己依然能活得神采奕奕,如果能遇到合適的緣分,自己還是會心懷期待開展一段新的感情。
她面對愛情的這種“敢分敢愛”的心態,被竇文濤佩服到感慨:心理素質極其健康的孩子。
提到分手,相信很多人都曾經歷過,面對一段昔日你儂我儂的感情走向破滅,每個人的內心不免感到遺憾和難受。
但有區別的是,有的人經過一段時間的自我調整,可以很快走出陰霾;而有的人,很長時間過去了,卻始終沉溺在悲痛的狀態中難以自拔。
後者,嚴重點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再也不相信愛情,打算一輩子讓自己活在悽苦的孤獨裡;再嚴重點的,為此患上抑鬱症,連正常的生活與工作也難以應付;更加令人心驚膽戰的是,有的人失戀後一時想不開,用自殺的方式終結生命,以擺脫痛苦……
去年轟動一時的“湖大碩士失戀自殺”新聞,因為前女友的離去,他無法接受打擊,更無法接受一次又一次苦苦哀求對方也不肯回心轉意的絕望,
於是,他默默寫下18篇愛情日記,不管自己的碩士身份、大好前程、對資助人的責任……獨自一人走上廣州獵德大橋,毫無眷戀地縱身躍下,結束了年輕的生命。
他的日記裡,從去年6月9日開始,止於6月27日,短短的18天,他記錄了與女友分手的痛楚、掙扎、不甘和絕望。
透過日記,我們不難看出,女友的離去,對他而言,似乎整個人都完全失去了活著的價值。
這也是我們接下來要談到的,為什麼有的人面對失戀和失敗的婚姻,很快可以恢復元氣,重新有勇氣去愛人,而有的人,卻自尋短見,甘願為一段感情付出生命的代價。
這兩類人,最根本的區別在於:有沒有具備自愛的能力。
02心理諮詢師李國翠在《習慣逃避》一書裡面說:
對於“為愛受苦”的人來說,戀愛具有功能上的意義:證明“我是好的”、“我是值得被愛的”。這類人特別需要別人的愛,如果一旦不被愛了,就會引發他們潛意識裡“不被愛”的創傷。
也就是說,那些在愛情裡容易受傷、且無法依靠自己的力量走出痛苦的人,本質上是存在對戀愛有著錯誤認知的傾向。在他們眼裡,戀愛,等於(自己)被愛。如果對方執意離開我,那就意味著我不夠好、我是一個沒有價值或低價值的人。
一旦有了這樣的認知,在他們眼前的愛人,就不僅僅是愛人了,而是確認自己存在價值的座標。
正是這樣錯誤的認知,導致很多人失戀後,久久無法從傷痛中恢復起來,因為他們無法承受自己不夠好、自己沒有價值的自我評價。
而且,這一類人的內心極其不穩定。在戀愛中,別人對他好一點,他就覺得自己的價值高一些,如果別人不愛自己了,他自己也就認為自己不值得愛,從而加重原先的自卑感。他們總是根據對方對自己的反饋來確認“自我”的好壞。
另外,他們在一段感情裡,關注的更多的是對方愛不愛自己,而不是自己如何去愛對方,如何去理解和懂得對方。
而與之相反的一類人,則截然不同。像上面所提到的女作家蔣方舟,她的戀愛觀就很純粹,他們這類人沒有給戀愛附加過多的意義。
兩個人在一起開不開心、快不快樂、能不能彼此幫助對方成長,如果可以,那就在一起;如果不能,那就分開。
對方的離開,不會對他們內心的自我價值產生衝擊,也不會讓他們懷疑自身存在的意義和價值。即使情緒上難受失落,可是核心的根基不會產生動搖,那麼他們就能很快恢復、走出失戀的灰暗時光。
“與依賴別人相比,他們更依賴自己,所以他們更會照顧自己、愛自己。即使對方收回了對他們的愛,他們依然有自己的愛做支撐,雖然會難受一時,但不至於自我坍塌、破碎。”
這便是健康的婚戀觀。因為一個人的價值是由自己建立和決定的,而不是交給別人來決定。
如果你在面對一段失敗的感情,內心的價值體系會產生動搖,覺得自己沒有價值,那你就要明白,你的這種行為的背後隱藏的是自我認可能力缺乏的問題,是還沒有學會自愛的能力。
也就是你到目前為止,沒有解決好“我夠不夠好”、“我值不值得被愛”的問題。
03一個人缺乏自我認可、自愛的能力,與童年的父母對待自己的方式以及互動方式有很大的關聯。
如果我們無法從養育者身上完善自愛的能力,那麼,成年後的我們,應該努力去解決這個問題。
你若想學會真正愛自己,你就要全面認識你自己。認識你的優勢和劣勢,發展你的優勢,接納和改進你的劣勢。
最重要的是,你要停止自我批判和懷疑,即使你沒有那麼完美,又有什麼關係?你都必須能夠接納真實的自己,注重自己的感受,別用太多的外界“標準”來壓死自己。
你要建立自己的價值評估系統,而不是把自己的價值交由別人來定義。別人三言兩語說你幾句不好聽的話,或惡意打壓你,你就完全亂了陣腳,被別人的評價牽著鼻子走。
當你完全瞭解了自己,建立起自己內心的核心價值,那就是你賴以生存的根基。不管外界變化如何,不管身邊的人離開還是留下來,你都還是你,不會因為外界的任何變化,你的價值就變高或變低。
當你能自愛的時候,你就不會再做出到處“找愛”的行為,你將明白愛是甘願付出得到的,而不是索取來的。
如果你無法做到自愛,那就認真梳理自己的成長經歷,覺察其中的問題,修復自己早年的心理缺失,逐漸發展出一定自愛和自我認可的能力。唯有這樣,才能更好地享受到愛情。
04關於愛情與婚姻的這個人生課題,我們很多人都存在誤區,而認知上的錯誤又導致我們做出很多錯誤的行為,讓我們在得到幸福的路上栽盡跟頭。
比如,很多人認為“愛”就是“被人愛”、“幸福是等待來的”、“確定了自己不會受傷才會放開去愛”…
《愛的藝術》作者弗洛姆認為,人在意識上害怕不被愛,但事實是無意識中懼怕愛。 懼怕什麼?懼怕愛一個人會令自己受傷,從而被動等待愛,覺得對方會愛上自己,感受到了“擔保”,才願意涉足去談一段感情。
這樣的做法,在阿德勒心理學看來,是一個人有著典型自卑情結的表現。
為什麼有人要為愛尋求擔保?因為內心認為不這樣做,自己“肯定會受傷”。因為你還無法愛自己、信賴自己,認為不可能有人愛這樣的自己。所以無法與任何人建立愛的關係,不能涉足沒有擔保的愛。
而弗洛姆提倡的愛是怎樣的呢?就是主動的愛,不需要任何擔保,不管對方如何看自己,只是去愛,投身其中。
要知道,選擇愛是你的課題,可是對方如何迴應你的愛,那是他人的課題,你根本無法掌控。你能做的唯有分離課題,自己先去愛。
也許你會說,在現代那麼多塑膠愛情面前,我怎麼敢輕易去愛一個人,我必須要確保自己不會受到傷害,才願意去愛,這樣做才是一種正確且聰明的做法啊?!
如果你是持著這樣的立場,那你就是在向他人宣佈:“如果你愛我,我就愛你”,否則就免談。你根本不關注對方,你一直只關注“這個人是否愛我?”。
這樣一來,我們的愛就變得匱乏,被動,讓別人主導了自己的感情之路。況且,如果每個人都在被動等待別人來愛自己,那麼,幸福永遠不會降臨。
談到這個問題,復旦大學教授陳果在《好的愛情》一書裡,也曾表過態:
當我們不知不覺中將愛的問題轉變為“被愛”的問題,當我們的愛情不再是“我愛你”,而是“你愛我”,那麼我們口口聲聲的“我愛你”就在不知不覺中變成了一種詭計,我們在用“我愛你”這個誘餌騙取對方對我們的愛,這已經背離了“愛”的本意。
所以,我想跟你說的是,像過去流行的一句話那樣:去愛吧,就像重來沒有受過傷一樣。
後記:戀愛、失戀;結婚、婚姻破裂……這些看似要命的事情,其實沒有我們想象中那麼可怕,更沒必為此就認定自己一輩子不會再獲得幸福、排斥幸福。
心理學界著名的佼佼者武志紅、海藍博士等,他們也曾面對過失戀的痛苦,也曾因為失戀抑鬱過,可後來他們都勇敢走了出來,從陰霾裡成為了一個更好的自己,並且用這段黑暗的經歷去化作巨大的能量去幫助需要的人。
所以,如果你正在經歷一場心靈浩劫,相信我,只要你不放棄自己,度過一段煎熬的時光,你便能重新看到陽光、擁抱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