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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相親認識一女生,10月份見面,然後女孩的爸爸病重,住進武漢一家醫院,需要心臟移植手術,手術很成功,在醫院康復期間,我去看過女孩2次,一次是從山東坐飛機直奔武漢的醫院,一次是離開武漢的時候。出院後,不幸的是女孩的爸爸沒能逃過排斥,於12月21號去世了,她和我微信說她爸永遠的離開了,那天我微信給女孩轉了1萬,她退了回來。後來,我22號坐飛機,傍晚趕到她老家,我媽把我送到她家門口的路邊,我先進屋磕頭後,送了1萬元的禮,因為之前沒去過她家,進去後只認識她,其餘的人都不認識,很尷尬,於是,我硬著頭皮坐下來。15分鐘後,我媽進去磕了頭(因為之前,女孩和她爸不同意我媽去她家,畢竟連我都沒見過,更別說我媽,這次因為我媽的同事,在女孩家裡幫忙,看到了我媽站在女孩家馬路邊,說好歹也應該進去磕個頭,我媽說我進去就可以,那個同事和我媽聊著說,我媽說那你進去問下她家裡人同意不同意,然後我媽的同事出來說可以進去磕頭,我媽這才進去,那個同事領著我媽和女孩她媽見了面,打招呼,然後我媽自己出門了)。

晚上和客人一起吃完晚飯後,我幫忙給客人倒茶、給煙抽,中途也盛湯給女孩喝,安慰她。第二天參加了她爸爸的葬禮。

第三天,女孩說我媽那天不應該進去磕頭,生前她爸沒同意,一直揪著這件事不放,說我媽變相催婚,還說我送這麼多禮金,因為喪事的禮金不能退的。說咱倆都沒有確認關係,送了禮金就算了,還送的多,關鍵我媽還進去了。

第四天、第五天女孩又提起這事,她說:你他媽狗屁不懂,你來磕個頭就行,非得送禮,真是賤,關鍵你媽還進屋,一點不懂禮數。我向她道歉,說我媽是千錯萬錯,不該進去磕頭。後來在親戚朋友的解釋下她沒提這事了。

一星期後,她對我說:你來我家吧,有事對你說。她說她家伯伯和她說了要考慮兩個條件:第一,以後如果你們兩個人走到一起,要一起還20萬債;第二,名義上要男方做上門女婿,以後住在男、女哪一方無所謂,要撐起這個家。首先滿足這兩個條件,然後繼續瞭解,看合適不合適,以上前提條件滿足不了的話就算了,別耽誤人家男方。然後她讓我和家裡人商量下,第二天我答應了這兩個條件,繼續瞭解看合適不合適在一起。我想聽聽大家關於這個女孩的意見。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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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到了該結婚的年齡卻愛著一個不該愛的人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