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有的地方的風俗就是家裡有親人去世,三年不能結婚,如果新郎媽媽不是因為意外去世,他們會按照計劃今年結婚,然而出現這個事之後,就要等三年,但是一家人等不起,而且新郎弟弟也已經到了結婚年紀,要等哥哥結婚後才能結婚,這要等上四五年,於是只能把葬禮與婚事放到一起舉行。
死人為活人讓路,把兩件事一次性做完,既能滿足當地風俗,也不耽誤活人生活。
雖然有很多人覺得這種婚事與喪事在一起不吉利,但是,總比因為一件內衣鬧得雞飛狗跳那家子好上百倍!
有人說這樣對新娘子不公平?
大多數的夫妻間生活,都是互相容忍互相禮讓,如果每天針尖對麥芒互相傷害,那日子除了雞飛狗跳之外,就剩下仇恨與利益,根本不是夫妻,只是住在一起的陌生人。
當結婚之後,愛情終究會變成親情,對方將會成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連很小的事情都不能容忍,幾年之後,毫無愛情親情的兩個人,只會留下厭惡和憎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