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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出生在農村的我,十八歲我老公追我,他跟我一個村的,倆年後追到手花了一萬塊錢禮金就娶到我了。我媽要求男方出倆萬塊買黃金,婆婆不肯,她自己倒是身上戴滿黃金,題外話:倆年後去城裡看她女兒項鍊被搶了,還跟我說早知道當初你結婚項鍊送給你了,我真的是呵呵!婆婆當初很反對她兒子娶我,因為我家窮,她想要的是另外一家有錢人的女兒,我老公不喜歡那女的,說她太輕浮,估計怕自己以後戴綠帽子。

回到正題!我老公為了省那倆萬買金的錢給我做思想工作,說現在先不買等以後有錢了再買,我能怎麼辦難道不結婚了嗎?花了三千塊錢買了白金項鍊跟戒指回家騙我媽說倆萬多買的,現在算是沒賭輸吧,市區買了房子,房貸老公還我也有自己的生意不需要伸手向他要錢,買房也有出錢。今年打算提前把房貸還清,現在生活越來越好當時所有的委屈忍讓都是值得的。夫妻之間真的要相互理解,忍讓,不能無限闊大對方的缺點,要多想想他的優點!

內衣買錯只是導火線,我想還是因為不夠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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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一家人過日子要相互照顧,誰也不是誰的保姆